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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1月6日在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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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以及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市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奠定了基础。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年初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预算进行了调整。2013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761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760646万元的100.1%,比上年增加100281万元,增长 15.2%,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8.7个百分点,排全区第1位。其中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44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89066万元的109.1%,比上年增加76488万元,增长22%。全市公共预算支出2512916万元,比上年增加175731万元,增长7.5%。

下面,重点报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612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9235万元的103.3%,比上年增加14490万元,增长31%,比调整预算超收1980万元,主要用于低收入农牧户发放煤炭补助市级配套。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1270552万元,比上年增加148766万元,增长12%;上级专项性转移支付补助 835355万元,比上年增加35621万元,增长4.5%;政府债券转贷收入830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000万元,增长31.7%。

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转贷收入以及上年结转到当年的专项资金等转移性收入,市本级总财力共计2422506万元,比上年增加220393万元,增长10%。

2013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428986万元,比上年增加 63956万元,增长17.5%。补助下级财力性转移支付支出107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25785万元,增长13.3%。补助下级专项性转移支付支出695047万元。

市本级总财力,减去市本级支出以及补助下级的各类转移性支出,市本级财力滚存结余初步统计数为152306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实现了收支平衡。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是初步汇总结果,上报自治区和自治区上报中央后,有些上下级结算事项可能还有变化。待自治区决算批复后,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3年,全市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稳增长、惠民生、促发展,预算执行效果较好。主要特点是:

(一)确保收入稳定增长,全力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力支持

2013年,国内经济整体下行,我市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产业受到一定影响。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市委、政府加强对重点税源的扶持和监管,深入挖掘收入潜力,加强对收入征管工作的调度,落实责任,严格控制减免税,做到应收尽收,保持了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全力争取上级财力补助和专项补助,当年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14.9亿元,当年新增专项性转移支付3.6亿元。上级补助资金的增加,对于增强我市财政保障能力、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二)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2013年,全市扶持农牧业发展和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5315万元。各类强农惠农补贴及时到位,大力支持了以马铃薯产业为主的现代农业和标准化规模种养业基地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力度,扩大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增加粮食生产能力。落实种养业保险、农业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治、抗洪防灾等资金,增强农牧业抗灾防灾能力。加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公路、饮水安全等工程项目投入,稳步推进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对60岁以上未纳入农村低保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施现金直补。推进苏木乡镇政权机关生活设施和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进一步完善嘎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三)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2013年,全市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支出827792万元,比上年增加112160万元,增长15.7%。提高城乡低保的补助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每人每月由306元提高到343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由2000元提高到2667元。对低收入农牧户发放煤炭补贴资金5616万元。提高了农村五保供养人员补助标准。企业基本养老金补助人均每月提高160元。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由240元提高到280元。增加对就业培训和实训基地建设的投入,对公益性岗位、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力市场建设进行补贴,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和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加快农村危房改造、互助幸福院建设、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公共租赁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步伐。强化城乡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县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建设力度。

(四)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扶持社会公共事业发展

2013年,全市教育支出306912万元,比上年增加5530万元,增长1.8%。大力支持城乡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全力支持民族教育,继续完善义务教育公共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两免”和助学金政策,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化解普通高中债务,扶持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和基础能力建设,对高等院校建设贷款予以贴息支持。2013年,全市科技、文化、体育、传媒、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支出58705万元,比上年增加3853万元,增长7%。支持农牧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公益性文化建设、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竞技体育的发展。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支持农村基层计生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农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

(五)促进科学发展,打造和谐人居环境

2013年,全市机场、铁路、公路建设和维护等支出118264万元,比上年增加1171万元,增长1%,重点支持机场、卫生园区以及等级公路、农村公路、边防公路建设和养护。全市环境保护支出137313万元,比上年增加5845万元,增长4.4%,重点实施退耕还林、风沙源治理、天然林保护、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市政绿化、通道绿化等工程。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5315万元,重点实施城镇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等项目。

(六)健全公共财政职能,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2013年,各级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政府采购支出16393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9.6%,比采购预算节约13583万元,节约率达到7.7%。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不断加强,全市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完成项目预算、变更和决算评审金额804063万元,审定金额606666万元,审减金额197397万元,平均审减率为24.5%。我市获得中央财政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3亿元,其它政府性融资工作进展顺利,建设资金基本落实到位。财政补贴城乡居民资金支付方式“一卡通”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各位代表,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当前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收入结构不尽合理,税收来源产业层级低,结构单一,发展高端产业、拓展非资源产业任重道远。二是我市人均财力水平和全区盟市平均水平相比可用财力仍然偏低。三是预算约束力不强,依法理财的社会环境尚待进一步完善,财政风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在今后的发展和改革过程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4年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2014年预算安排的有关要求以及市委、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2014年我市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保障民生为基本出发点,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促进经济崛起,壮大财政实力。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项目。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增强预算的完整性、保障性和公开性,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尽快实现全市财政状况的根本好转。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一方面,国内外经济环境依然复杂严峻,为我市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多不确定因素;另一方面,国家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为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综合分析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2014年全市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7.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2%。包括上级专项补助预计数在内,全市公共预算支出将达到280亿元以上,比上年完成数预计增长10%以上。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各级政府预算由同级人民政府编制,报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下面,重点报告市本级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市本级预算安排的原则和重点,一是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和地方津补贴不留缺口。二是全力安排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支出,适度安排农牧业、旅游业、工业和商贸产业支出。三是规范基本公用经费保障体系,提高公务运行保障程度,降低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偏离度,减少公用经费在执行中的追加行为。四是全额安排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资金,保证政府性债务按期偿还。五是进一步明确市本级和旗县的事权,凡涉及城乡低保、医保、养老、救济、救助等城乡困难群体的配套,市本级全力保障;凡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有明确要求的配套,尽力保障;其他配套,原则上按照“谁受益、谁配套”的原则处理。六是在全面考虑各部门上级专款、部门非税收入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预算,发挥预算盘子的政策引导和拾遗补缺的作用。七是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自治区编制2014年预算的要求,不编赤字预算。

2014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8059万元,加上上级财力补助1406546万元、上级专项补助81721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915万元、政府当年新增债券收入20000万元、以前年度政府债券到期还本收入20146万元、上年结转到今年使用的专项补助收入153104万元,市本级预算总财力2506986万元。减去补助下级支出199012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19万元、以前年度政府债券到期还本支出26000万元,市本级预算财力489943万元(含占上级专项补助收入用于本级部门的支出预算数92347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数增加180763万元,增长58.5%。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预算支出相应安排489943万元。

按经济分类划分,市本级预算支出安排情况是:

——人员支出142660万元,占可用财力的29.1%,按可比口径,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88万元,增长5.7%。

——公用支出36618万元,占可用财力的7.5%,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64万元,增长8.2%,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基本公用经费保障体系,提高公务运行保障程度,降低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偏离度。

——专项业务支出124796万元,占可用财力的25.5%,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934万元,增长37.4%。一是社会保障支出增加13309万元,主要是增加安排城乡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保供养、低收入农牧户用煤补贴、丧失劳动力和贫困残疾人现金直补、食品安全监管、残疾人就业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等专项配套经费;二是教育、科技、文化、计生等社会事业公共服务支出增加4273万元,主要是农村牧区幼儿园免费教育、贫困大学生入学资助、民族教育、文化产业发展、旅游发展、农村牧区广播电视“户户通”、自治区十三届运动会等公共服务项目;三是农牧业发展支出增加安排5578万元;四是工商产业发展支出增加安排2538万元,主要是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创业发展、信用担保金以及扶持皮革产业等重点产业项目。

——重点项目投资支出70522万元,占可用财力的14.4%。一是安排偿债准备金52078万元,比上年增加1142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二是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8444万元,比上年增加7844万元。重点安排了机场、体育馆、卫生园区建设、第二医院搬迁改造、广电综合楼基建欠款以及博物馆布展等建设项目支出。

——对旗县的转移支付补助20000万元,占可用财力的4.1%,新增补助中心城区绿化维护费15000万元。

——预备费安排3000万元,占可用财力的0.6%,与上年数持平。

——上级专项补助中用于市本级部门使用的支出安排92347万元,占可用财力的18.8%。

按功能分类划分,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安排情况是:

——教育支出59099万元,按可比口径(本年预算中包括了上级专项补助的预计数,与上年同期数对比时,均调整为可比口径,下同),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607万元,增长17%。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

——科学技术支出41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2万元,增长10.7%。符合《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198万元,增长26.8%。

——医疗卫生支出305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60万元,增长9.9%。

——农林水事务支出320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382万元,增长29.9%。符合《农业法》规定。

——交通运输支出311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90万元,增长12.6%。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出80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85万元,增长7.9%。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456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18万元,增长11%。

由于改革了预算编制办法,上述支出预算中考虑了上级专项补助和部门组织非税收入的预计因素,在预算执行中以上级实际补助数和部门实际征缴数为准。使用时,除正常人员支出和基本公务支出以外,其他项目支出需要履行相关行政审批程序。涉及调整预算时,要履行法定程序。

三、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的主要工作

为了落实好市委、政府关于201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本次会议精神,根据上述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千方百计壮大财政实力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部门要从我市作为欠发达地区的市情出发,积极进取,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大发展,确保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健康增长,千方百计壮大财政实力。一是继续大力支持工业发展,安排工业发展资金5000万元,沿黄沿线工业园区建设资金5000万元,改善区域内投资环境,抓住京津冀地区环境治理以及东中部地区产业升级的有利机遇,增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利用交通优势和区位优势,全力打造综合物流园区,推动煤炭、马铃薯、皮革三个交易中心建设,拉动地区经济发展。三是加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通过政府贴息、信用担保、价格补贴以及税收减免等有效措施,帮助企业实现正常生产,促进社会就业。四是做好税源测算、落实和监控,完善涉税信息和税源分析系统,支持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既要防止有税不征,又要杜绝吃探头粮和倒税、买税等行为的发生。五是投入主要精力,通过掌握信息、吃透政策、夯实基础、寻找切入点等手段,以准确的定位、充分的事由、丰富的项目储备,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的财力性补助和各类专项补助。

(二)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发展现代农牧业,是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各级财政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和程序,及时兑现强农惠农富农补助。二是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稳步推进以马铃薯良种繁育为主的现代农业,大力推进牧区家庭牧场和农村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积极发展肉羊生猪肉鸡产业,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三是要抓好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大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力度,使其真正体现农牧民的需求。四是在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对我市扶贫项目支持的同时,投入一定资金对贫困村庄实施整村推进工程。五是做好种植业、养殖业和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工作,进一步完善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维护国家、地方和农民的利益。

(三)全力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扩大城乡消费的前提和基础。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好自治区和我市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配套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和社会公共事业的资金保障工作。一是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落实对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以及高龄老人、贫困残疾人、孤残儿童、在乡复员军人、农村老党员等群众的扶助和救助措施。二是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三是进一步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解决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继续实施对农牧民和城镇无业居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四是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互助幸福院建设工程,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五是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加快推进社区办公活动服务场所,健全以社区为基础的城镇医疗服务体系和农村牧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四)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是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主要内容。各级财政部门一是要继续做好教育经费保障工作。确保完成“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对各级财政的分解目标。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加大对民族教育特别是对牧区教育的扶持力度,高等院校贷款资金全额给予贴息补助。二是继续推动科技、文化、体育、传媒、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支持群众性科普事业、农牧区科技服务体系、城乡公益性文化事业、城乡体育设施建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设。四是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铁路和公路建设、生态建设、城镇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项目投资。五是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共服务部门基本运转的保障能力,推进社区和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五)加快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

2014年,要全面贯彻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预算管理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意见》。各级财政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完善预算编制内容,健全预算编制程序,优化经费定额标准体系,延长预算编制周期,及时批复部门预算,试点公开预决算,严格履行预算调整程序,强化预算基础信息管理,组建预算编审机构。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减少追加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强化单位结算账户管理,强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进公务卡结算办法,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加强专项资金统筹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评审管理。财政安排的各类投资性项目和额度较大的费用性项目以及申报上级专项资金的项目库储备项目,都应履行评审程序。基本建设项目在预算、变更、决算等各个环节都必须进行评审。四是加强非税收入征收和使用的管理。非税收入全部缴入国库,纳入政府预算统一管理,强化收费项目审批和票据使用的管理,建立票据管理系统,严格财政票据领用、保存发放、核销制度。按收缴分离和票款分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缴方式。依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资金,规范非税收入资金的使用,强化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五是强化城乡居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和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城乡居民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工作的要求,凡是直接兑现给城乡居民的各项财政补贴资金,必须纳入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系统,由财政部门集中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代理金融机构一卡发放,做到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资金的全覆盖。逐步将进入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系统的财政保障人群实有人数作为今后编制预算、分配专项资金的依据。六是建立公开、公平、节约、高效的政府采购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配套法规,依法组织和实施政府采购事项。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集中采购管理,优化审批流程。七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出租、处置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程序。加强政府投资形成的国有资本管理,国有资本收益要全额纳入预算。建立国有资本金报告制度。八是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强对由政府还本付息或者由政府出具担保的企业融资行为的统筹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偿债准备金制度。强化政府债务余额管理,控制债务规模,防范财政风险。九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健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健全内部支付责任监控机制,提高支付效率,保障资金安全。建立健全预算资金的跟踪反馈和绩效评价制度。

各位代表,今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已经明确。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需要我们付出艰辛的努力。我们要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推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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