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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关于强化税源培植和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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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政发〔2014〕27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事业单位:

  税收收入是政府履行职能的基础,是改善公共服务的保障。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以及国税、地税等职能部门在培植税源、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税源建设和征管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为了进一步强化税源培植和税收征管工作,现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强化税源培植和税收征管工作

  1.充分认识强化税源培植和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强化税源培植和税收征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扩张经济总量与提高经济效益、发展经济与培植税源和税收征管之间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实现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各级税务部门要正确分析税收收入形势,正确处理培植税源与加强征管的关系,多谋培植税源之策,多思加强征管之道,千方百计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如实反映到税收收入上来。

  2.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各级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税源监控管理,提高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法治性、主动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坚持依法治税。要积极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开展纳税评估,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参照分地区分行业税负数据以及行业预警值指标,对税负明显偏低的行业和企业,重点开展纳税评估,以评估促税收增收。要加强欠税欠费管理。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依法采取防范措施,杜绝新欠,大力清缴陈欠,落实催缴制度。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确保完成欠税清理工作。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支持税务部门对商贸、物流等专业化市场、工业加工园区实施日常税收管理。加强发票管理,规范发票填开与使用,杜绝虚开、虚抵问题的发生。加大对涉税案件的办案力度。公安部门要及时有效地配合税务部门整顿市场秩序、净化税收环境,对税务部门查办的案件应积极配合办案,确保依法追缴的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二、强化税源培植和税收征管的主要措施

  3.推行产品销售“一票结算”和原材料购进“两票结算”模式。各旗县市区特别是采矿、冶金、化工企业较多的旗县市区,要大力推行企业在产品销售时,将运输费用与产品销售价格合并开具销售发票,按产品抵达购买方时的全部价款费用“一票结算”;在购进原材料时,原材料购买价款与运输费用分别开具发票,原材料按出厂价格取得货物发票,运输费用单独开具发票,实行“两票结算”。通过货物销售与运费适用税率差异双向延伸生产企业税收链条,力争使企业购销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税金在我市工矿生产企业抵扣,将货物移送环节产生的各项税收留在当地,提高当地生产企业税收贡献率。对于企业组织产品销售环节“一票结算”和原材料购进环节“两票结算”形成的成本费用负担,旗县市区政府可在企业由此增加的附加税税负额度内给予补偿。

  4.积极引导重点煤炭供应企业在我市登记注册。我市火力发电和热力供应企业均属用煤大户,但主要煤炭供应企业登记注册地均在周边盟市,其煤炭销售实现的税收均在外地缴纳。鉴于目前煤炭经营许可证已放开,各旗县市区特别是火力发电相对集中的丰镇市、凉城县和集宁区要积极争取上述供煤企业在我市落地注册,独立核算纳税,将煤炭销售环节税收和企业所得税及地方附加税种转移到我市电热力用煤企业所在地。兴和县要用好西北煤炭交易中心这个平台,力争将我市火力发电和热力供应企业的用煤通过该平台核算,实现税收本地化。

  5.正确筹划风力发电企业登记注册及核算方式。我市风电企业规模虽然迅速壮大,但由于行业特殊性,其税收贡献一直成效不大。在大力推进风电外送通道建设、从根本上缩短其增值税进项税金抵扣周期的基础上,各旗县市区特别是风电企业富集的中旗、四子王旗、卓资、化德、商都等旗县,要根据企业特点酌情协调投资方办理或变更注册类型,使其尽可能在短期内做出税收贡献,补偿地方环境资源的损失,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投资后已达产达效并产生税收的,可维持现有法人企业或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登记,对于抵扣完毕或者即将抵扣完毕的正常纳税企业,如其实行扩能改造的,应尽可能地将扩能机构或项目注册为新的法人企业或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避免影响原纳税企业正常纳税。对新近投资或已达产达效但增值税留抵税金数额较大的企业,可办理或变更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协调企业由总部或者其他分支机构负担部分抵扣额,或将总部以及其他分支机构税收转移到我市风电项目所在地缴纳。

  6.鼓励外来劳务施工企业落地。根据目前我市公路、铁路、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建筑安装和现有火电、风电、光伏发电、热力生产等企业施工、技改及维修项目的需要,一些国内有实力的劳务施工或技术工程类企业纷纷入驻,这些企业通常开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从我市取得的劳务收入回到企业所在地核算纳税。各旗县市区要学习凉城县将内蒙古京能电力检修有限公司在凉城县注册的经验,因地制宜,一企一策,制订配套鼓励措施,让这些企业在我市施工所在地登记注册,不仅可以将其在我市取得收入实现的税金留在项目地,而且可以将其在我市周边地区取得的收入一并汇总纳税,打造以我市为核算地的区域性“总部经济税收”。全市范围内,凡有基建项目或装修工程的部门、单位,在预付工程款、支付基建款项及其他费用时,施工方应提供从我市主管税务机关取得的发票。

  7.规范公路运输企业税收管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快实施出租车行业公司化管理,实现公司法人统一纳税,尽快解决出租车行业税收流失问题。当前,个体货运车辆为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纷纷挂靠到周边地区运输企业,导致其税收转移到外地缴纳。各旗县市区要主动作为,下大力气解决个体货运车辆管理混乱、税收流失的老大难问题,逐步引导其实现集约化有序规范经营。交警部门以及货运经营实体,要为车主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减少税收流失。

  8.力争解决发电、供电、石油销售企业税收划分问题。由于历史的复杂原因,乌兰察布电业局、蒙电华能丰镇发电厂、国电新丰热电厂、中石油、中石化等中央、自治区直属企业增值税一部分税收在集宁区和丰镇市属地缴纳,一部分在总公司所在地呼和浩特市缴纳。集宁区、丰镇市要分别探讨解决该问题的可行性和路线图,力争实现税收全额属地缴纳。

  9.规范铁路运输企业税收管理。我市境内现有营运铁路分别属于呼铁局、集通铁路公司、神华集团等企业,其客货运营单位均未在我市登记注册。集宁区要专门研究该问题,力争使集通铁路公司在我市注册分公司,积极争取神华集团以及呼铁局多种经营部门在我市注册设立独立核算的二级分支机构或法人机构,将铁路经营单位发生在我市的相关客货运收入实现税收属地化。

  三、强化税源培植和税收征管的配套措施

  10.深化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认识。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是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各旗县市区在今后的招商引资工作中,要迎难而上,结合京津冀城市规划和产业布局的调整、我市知名度的提高和投资软硬环境的逐步完善,更加注重引进企业总部及其附属架构,更加注重同中央和自治区直属国有及控股企业对接,更加注重落地企业或项目成为独立核算的法人,更加注重税收全额属地缴纳。

  11.建立健全协税护税机制。税收是施政的基础,是公共服务的保障,是实现部门职能的支撑。各旗县市区要加快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和“先缴税款、后办手续”的协税护税机制,把协税护税指标列入有关部门的实绩考核体系中。各级国土、房产、工商、交通、公安、发改等部门要实时提供探采矿权转让、土地出让、房地产交易、股权转让、客货运营、车辆保有等实时信息,创造条件,逐步将纳税环节嵌入到有关部门的硬性工作流程中。政务服务、住建、交通等部门要至少按季向同级地税部门通报工程项目招标情况、已批准开工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工程预(决)算等信息资料,并积极配合地税部门签订或要求建设单位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做好各种税款的代征代扣工作。财政部门要针对税务部门涉税信息的实际需求,建立和完善涉税信息系统,有关部门要完整及时准确上报涉税数据。对报送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相关人员,要给予奖励。对不报送或不按时报送涉税数据的,要适当扣减部门经费。

  12.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针对企业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凡是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和市政府已明确取消或者停征的,各旗县市区要坚决落实到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保留或变相执行。有关执法部门要坚决杜绝滥执法、滥罚款行为,努力营造公开、便捷、高效、廉洁的发展环境。

  13.制定必要的补偿和奖励政策。引进中央和自治区国有企业以及民营企业总部分支机构,将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企业实行产品销售“一票结算”和原材料购进“两票结算”模式,可能会引发总分机构税收利益分配纠纷、增加企业核算地点费用、部分行业税负提高等问题,各旗县市区可以制定必要的补偿性政策和奖励性政策,保证企业落地以及正常开展经营工作。对于工作推进较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四、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的职能作用

  14.定期研究税收工作。各级政府要每月召开一次有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参加的税收形势分析会,听取税务部门分析税源情况、税收形势以及征管工作汇报,部署各部门涉税信息交流和共享工作,协调解决征管中的实际问题。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税收分析与重点税源监控工作,针对税收完成情况、全年收入预测情况,从总量和结构方面进行详尽客观的分析,特别是要加大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经济运行的分析力度,分析预判经济税收发展走势,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为各级领导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15.支持税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完成财税征收任务,培植税源、涵养税源、挖掘税源潜力,都离不开税务部门。各级政府要调动税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找准培植税源的抓手;要主动听取税务部门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分析合理化建议。在税源培植上,要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的作用,在事关大局问题上,积极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管。经济工作特别是招商引资工作的研讨和决策会议要请税务部门参加,在推进新建重点项目过程中提早做好税收管理筹划。要从政治上关心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对税务干部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积极帮助解决。

  16.加强税务部门干部队伍建设。税务部门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和锻炼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中高级税收管理人才,不断提高监控和征管水平。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要敢于担当,敢当参谋、会当参谋、当好参谋。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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