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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3年度工业经济先进地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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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政字〔2014〕7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13年,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自治区“8337”和市委、政府关于建设内蒙古“五个基地”核心区的发展思路,大力实施工业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市工业经济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对推动地区经济作出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实现新的跨越,市政府决定对2013年度推动工业经济发展的先进地区予以表彰,并对受表彰地区进行奖励。

  工业经济综合一等奖:丰镇市、察右前旗人民政府,各奖励15万元;

  工业经济综合二等奖:察右中旗、集宁区人民政府,各奖励13万元;

  工业经济综合三等奖:察右后旗、商都县人民政府,各奖励10万元。

  希望受表彰地区再接再励,再创佳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学习先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既定发展思路,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为推进乌兰察布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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