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期刊栏目>市政府文件>正文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实施名牌战略推进质量
兴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乌政发〔2015〕6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兰察布市实施名牌战略推进质量兴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5122


  

乌兰察布市实施名牌战略

推进质量兴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观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三个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名牌战略推进质量兴市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实施名牌战略重要性的认识

  实施名牌战略,是推进质量兴市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和提高支柱产业创新能力的有力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中明确把实施名牌战略作为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一项重要的内容。近年来,我市名牌产品申报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名牌产品获奖企业较少,与其他盟市相比差距较大。目前,我市大部分企业正处于夯实基础和创造品牌阶段,有19家企业28种产品获得内蒙古名牌产品称号,仅占内蒙古名牌产品总量的4.1%,国家级质量奖仍是空白。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积极推进和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对增加我市品牌企业和产品数量,提高品牌持续发展能力,保持企业竞争优势,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名牌战略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企业基础工作,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引导企业从质量效果和质量效益入手,在进一步深化群众性质量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应用和推广科学、先进的管理方法,增强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围绕质量改进工作,加大科技创新力度,跟踪国际先进水平;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新产品开发和科研成果的转化。技术进步要与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相结合,引进先进生产技术要与引进先进检测手段相配套。根据市场需要,围绕提高产品质量,适时增加质量投入,保证产品性能和档次的提高。

  (二)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推动质量兴市工作。运用市场机制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好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选定一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作为争创名牌产品的重点扶持单位,加大从源头抓质量工作的力度,做到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为充分调动旗县市区政府实施名牌战略的积极性,将实施名牌战略和质量工作列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扶优扶强的奖励政策,从2015年起,市政府要拿出专项资金对获得质量奖的企业进行奖励。对获得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50万元人民币,对获得内蒙古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人民币。

  (三)增强企业名牌意识,加大品牌经营力度。鼓励企业在发展中创名牌,在竞争中保名牌,以名牌为龙头,发挥优势,扩大协作,延长名牌产品的产业链。围绕我市实施“三个基地、三个中心”和“五个区”战略建设,努力打造区域特色品牌,促进资源向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聚集,提高名牌产品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高监督的有效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加强生产许可证管理,加大对无生产许可证产品的查处力度。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中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发出“黄牌”警告;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取缔。要深入开展打假工作,依法严厉惩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严厉制裁包庇、纵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有关责任者,并予以公开曝光。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对质量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完善监督手段,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增强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五)加大品牌保护力度,保护名牌产品企业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发挥自身职能,加强对名牌企业的保护,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品牌保护环境。加大对名牌产品的宣传,帮助企业正确使用名牌、质量标志,引导企业做强做大,保持龙头优势。加强打假队伍的建设,把名牌企业列为“打假扶优”的重点保护对象,对制假、售假等侵害名牌产品权益的不法行为,要重拳出击,严加惩处。

  三、实施名牌战略的组织领导

  (一)在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名牌战略和质量兴市工作的开展。

  (二)根据我市产业结构特点,市质监局要制定我市名牌产品发展总体规划,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建设和完善以品牌宣传、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训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服务体系,为企业创建名牌提供服务支持。

主题词:
作者:     浏览次数:0    〖打印〗〖关闭
主办单位: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联系电话:0474-8320105  地址:  邮箱:zwgkb636@163.com  蒙ICP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