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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123”老年人
  体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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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政办字〔2014〕35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兰察布市“123”老年人体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512 


 

  

  

  乌兰察布市“123”老年人体育工程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村牧区“123”老年人体育工程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内政办发〔200823号)、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123”老年人体育工程五年规划纲要意见的通知》(乌政办发〔2008129号)文件和自治区老年体协《关于做好全区农村牧区“123”老年人体育工程后续工作的通知》〔20149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要求,现提出全市“123”老年人体育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4年继续实施“123”老年人体育工程,完善农村牧区老年人体育活动条件,推动老年人体育事业健康开展。2014年自治区配套2个苏木乡镇体育工程,市级配套11个苏木乡镇体育工程,每个旗县市区分别负责本级各3个苏木乡镇体育工程,今年全市完成46个苏木乡镇“123”老年人体育工程。

  二、“123”工程建设的具体内容及标准

  “123”老年人体育工程的内容是:“五有”和“五个一”。“五有”即有组织、有经费、有场地、有活动、有骨干队伍;“五个一”即一个活动室、一个门球场(也可安装适合老年人活动的体育文化活动器械)、一个乒乓球台、一个台球案、一个晨晚健身锻炼点。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老年人活动室及器械需悬挂“老年人体育工程”标牌。

  三、资金来源

  自治区确定的苏木乡镇由自治区财政给予配套资金,市本级负责的苏木乡镇,按每个苏木乡镇配套5万元,由市财政局6月底落实到位,各旗县市区所负责的苏木乡镇,其建设资金由旗县市区财政负责解决。

  四、加强领导

  各旗县市区政府要把实施“123”老年人体育工程作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工作来抓,各旗县市区成立“123”老年人体育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要确保资金到位,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建设任务。自治区及市本级确定的苏木乡镇和各旗县市区自行确定的苏木乡镇“123”体育工程均由体育部门牵头,会同旗县市区老年体协负责组织具体实施,今年11月底之前,由市体育局和市老年体协对完成情况负责验收,并上报市政府、自治区老年体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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