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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我市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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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政办发〔2014〕45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乌兰察布市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4512  


  

  

  乌兰察布市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对全市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主要控制因素,结合今年气象、地震趋势等预报资料的综合分析认为,2014年全市汛期地质灾害危害性可能较往年偏重,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加防范,克服麻痹思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要求,结合《乌兰察布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编制本方案。

  一、2014年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

  (一)阴山山地中山、低中山重点防治区。分布于乌兰察布市的西中部,该区有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和矿山等重大工程建设,分布在卓资县、察右中旗、察右前旗、凉城县一带,面积5149.09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9%,本区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和泥石流等,灾害条件较发育、地面塌陷和滑坡次之。

  (二)阴山山地中山、低山丘陵次重点防治区。分布在乌兰察布市的南部和小坝子—贾家村高速公路一带,该区有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集通铁路等交通干线和矿山、电厂等重大工程建设,面积6217.9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1.4%。分布在卓资县、凉城县、丰镇市、察右前旗、兴和县一带。该区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崩塌、泥石流灾害较发育,滑坡次之。

  (三)阴山山地中山、低山丘陵次重点防治区。分布在乌兰察布市的中西部,该区有省道等交通干线和矿山等重大工程建设。面积5010.29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9.2%。分布在察右前旗、察右中旗、卓资县、察右后旗、四子王旗一带。该区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波、泥石流、地面塌陷,崩塌、泥石流灾害较发育,滑坡、地面塌陷次之。

  二、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一)阴山南麓黄土丘陵区。主要分布在察右前旗、凉城县、丰镇市一带,该区丘陵地势相对陡峭、冲沟较深且发育,雨季极易诱发山体崩塌、滑坡、堵塞河道,形成地质灾害。

  (二)阴山北麓丘陵区。即卓资县大黑河流域,复兴乡大沟一带以及商都、化德等地丘陵区,具有发生地质灾害的条件。

  (三)丰镇市三义泉红旗沟——酸刺湾白塔沟河道。由于矿山开发之初滥采乱挖,矿山企业把剥离的覆盖土、废渣就近倒入沟中致使河道变窄,个别地方堵塞,严重地影响了河道的行洪能力,严重威胁下游村庄。如遇到暴雨,极易引发大规模滑坡和泥石流。三义泉镇、浑源窑乡崩塌威胁居民、房屋及乡镇公路过往车辆安全运行。

  (四)兴和县石墨矿区崩塌区。该矿区云华背采区在2000年发生过崩塌。目前该矿区原有矿山已经完成矿产资源整合,由兴和县瑞盛石墨有限公司组织矿山开采,但由于原开采区剥采严重失调采掘面边帮陡立,在汛期遇暴雨随时可能发生崩塌地质灾害,应开展削坡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避免地质灾害发生。

  (五)四子王旗白乃庙铜矿地面塌陷区。该矿自70年代投产以来,随着井下采空区的面积日益增加,部分采空区顶塌落已形成地表塌陷地质灾害,严重威胁周围居民人身安全和井下生产安全。该区已完成塌陷区地质灾害项目区专项治理三期工程,但在2012年汛期再次发生新的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塌陷面积达两千多平方米,在三期治理工程的基础上,要高度重视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以预防新的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发生。

  (六)察右前旗李清地银矿区。共有三个采区,其中一个采区在往年已形成近100平方米的地面塌陷,而尾矿坝排出矿渣已堆集较多,土石、矿渣向外扩散,如遇山洪极易形成泥石流,并携有剧毒物质(氰化钠)。该矿区因采矿造成的地下采空区,仍具有发生地面塌陷的基本条件。

  (七)化德硅藻土矿、察右前旗小南沟硅藻土矿地面塌陷区。随着井下采空区面积的增加,部分采空区顶板岩石破碎,暴雨来临之际,极容易使地面出现塌陷,对安全生产和农田的保护是一大隐患。

  三、重点地段地质灾害隐患点评价预测

  (一)110国道443公里处,由于山体崩塌,破碎严重,多次造成交通阻断,虽经多次治理,但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没有根本消除,雨季有再次发生坍塌的可能性。

  (二)京包铁路卓资山至福生庄段,路基两侧山势险峻,地质构造复杂,岩体破碎,虽经多年整治,并进行了护坡加固处理,但发生崩塌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三)卓资县境内的大苏计钼矿排土场与宋家沟流域上游山区,不断的堆放剥离出的岩土,堆积高度30-40,长度200,并且向宋家沟中不断地倾倒,使沟谷变窄,加大了暴雨情况下引发泥石流的可能性。

  (四)察右后旗G55高速公路,地形倾向90度,倾角25度,其上堆积切坡松散物3万立方米,距高速公路20,上部边坡无防护,极易形成滑坡地质灾害,危害对象为高速公路及车辆,隐患大,属危险性中等。

  (五)察右后旗王家沟玄武岩矿,其废石堆直接阻挡了沟谷,大约15高,边坡角45-50度,废石堆下面的农田出现裂缝并且移位,移距0.3-0.5,在汛期极易形成滑坡地质灾害及矿山生产安全,危害下游农田、林带。

  四、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及范围

  (一)阴山山地中山、低中山重点防治区。该区地质环境条件差,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引发的地质灾害较多。崩塌、滑坡主要发育在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卓资县梨花镇卧佛山段尤为严重,危害对象为公路过往车辆和行人;泥石流分布在110国道沿线、察右中旗—呼和浩特公路、旧110国道沿线沟谷中、305省道乌兰哈页苏木地段,威胁对象为附近居民、房屋、公路和桥涵等;地面塌陷分布在察右中旗金盆砂金矿区、乌兰哈页乡阳湾子村脑包图煤矿、乌兰哈页乡前阳坡村金矿区,主要威胁对象为公路、过往车辆、农田、采矿人员和设施等。

  该区公路沿线崩塌、滑坡灾害应采取护坡工程措施;泥石流灾害应在人口密度较低且相对分散的地区做好群测群防工作,采取监测、避让措施进行防治,在人口密度较高地区采取工程措施进行防治;地面塌陷的防治首先采取避让措施,其次采取监测、工程和生物措施。

  (二)阴山山地低中山、低山丘陵次重点防治区。该区地质环境条件差,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地质灾害较发育。崩塌主要分布在公路沿线、沟谷上游岸坡和高陡边坡,威胁对象为公路、过往车辆和行人;滑坡分布在兴和县壕堑镇三道沟大桥东南500处、卓资县旗下营段呼集老高速公路地段和丰镇——呼和浩特市公路凉城县麦胡图乡地段;泥石流一般分布在公路沿线的沟谷中,威胁对象为下游居民、房屋、农田、公路和桥涵等。

  该区公路沿线崩塌、滑坡灾害应采取护披工程措施;泥石流灾害应在人口密度较低且相对分散的地区做好群测群防工作,采取监测、避让措施进行防治,在人口密度较高地区采取工程措施进行防治,还可以采取生物措施辅助治理,减少泥石流形成的物质来源。

  (三)阴山山地中山、低山丘陵次重点防治区。该区地质环境较差,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质灾害较发育。崩塌主要分布在公路沿线,滑坡分布在集宁——察右中旗公路小红山地段,威胁对象为过往车辆、行人等,泥石流一般分布在沟谷中,威胁对象为下游农田、房屋、公路和桥涵等。

  该区崩塌、滑坡灾害应采取工程措施治理;泥石流的防治应采取监测、避让(让人口密度稀疏地区)和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为辅助措施。

  五、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即51930。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要按照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统一部署,具体落实2014年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程项目。

  针对上述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区段预测及重点防范范围确定,汛期要加强对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尤其是威胁居民、建筑物、铁路、国道、省道、水利设施等灾害重点防范点,地方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实地调查,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动态。对于危害性大、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在汛前实施必要的简易阻排水工程和削坡减载、压脚工程等。同时,还要预先选好避让的安全地点、撤离路线以及保护供水设施安全的措施等。市和旗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指挥部并下设以下机构。

  (一)办公室。办公室按属地管理原则,设在市和旗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局长和旗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主要职责: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落实、监督检查各项应急等工作;负责有关新闻报道、接待慰问及信息、联络等指挥部的各项日常工作。

  (二)紧急抢险救灾组。由旗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牵头,部队和公安、建设、水利、市政、供水、燃气、电力、林业、旅游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受灾人员,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避灾,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已发生的灾害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抢修或保护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组织专业施工队伍,修建必要的抢险工程,减缓或排除险情。

  (三)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民政、交通、水利、气象、建设、农业、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上报险情或灾情,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抢险救灾应急防范对策、措施。

  (四)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部门牵头、经济、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实施灾区疫情预测,开展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的检查、监测;开展健康教育、环境消毒和除害灭病工作,及时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紧急免疫,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流行和食源性疾病的暴发。

  (五)治安、交通和通讯组。由公安部门牵头,武警、交通、铁路、通讯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疏散灾民、保障灾区交通干线及通讯设施的安全,打击各种违法活动。

  (六)基本生活保障组。由民政部门牵头,财政、商务、保险、物价工商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维护物价的相对稳定,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的转移、临时安置及死难者善后等工作。

  (七)应急资金保障组。由财政部门牵头,发改、国土资源、民政、建设、交通、铁路、水利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应急资金、物资的分配、下拨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八)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发改部门牵头,建设、水利、交通、教育、农业、林业、畜牧、电力、通讯、国土资源、武警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讯、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业和农作物救灾种子调配,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和生产生活及教学秩序。

  七、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一)已完成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兴和县、察右后旗、丰镇市、卓资县、凉城县、察右前旗、察右中旗要切实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每个灾害点要明确具体监测责任人及负责人,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

  (二)对于尚未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地区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任务落实情况,做到责任到人。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苏木主要领导、村民委员会嘎查主要负责人。

  (三)各地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应急指挥办公室、应急分队等,形成全市协调统一的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和应急组织机制。201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早行动、早部署,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到领导有方,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一是严格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和应急处置迅速高效。市、旗县市区建立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组建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分队。坚持24小时值守和灾情险情零报告制度,强化责任,提高时效,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灾情、险情,同时对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在汛期安排专人值守,确保一旦有地质灾害发生能够在第一时间预警,撤离避让。二是加强监测,做好防灾避险,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严格执行汛期排查、巡查和检查制度,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对每处隐患点都明确监测人员和监测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坚持群专结合,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防患意识和自救能力,掌握地质灾害发生前的征兆和发生时的紧急避让方法,并及时向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地质灾害易发区附近乡镇、村委会和居民分别发放防灾责任卡、防灾避险明白卡,明确防灾责任人并指明地质灾害发生前的撤离路线,促进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立和规范化。三是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水平,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气象局要共同建立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通过当地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并通过手机短信、传真、电话等形式发布到各级主管领导和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基层气象信息员,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做到“早预警、早避险、早处置”,真正把防灾措施落到实处,力求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值班室电话:

  8306067 8306086 830891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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