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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教育科研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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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政办发〔2014〕56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613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

  改进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

  

  (乌兰察布市教育 20145月)

  

  为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引领性作用,推动乌兰察布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全面快速提升,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科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及市委、政府“教育三项改革”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全面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中的引领和指导作用,通过不断加强教育科研工作,推动形成“人人有课题,时时在研究,年年有成果”的良好局面,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通过实施“百千万”教育科研计划,培养打造高水平的教育科研队伍,建设合格的教育科研机构,力争用35年的时间,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科研水平,使其与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水平相适应。

  (一)全面实施“百千万”教育科研计划

  各旗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把教育科研作为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百千万”教育科研计划。

  1.2014年开始,每年按照市级课题100个、旗县级课题110个(每个旗县市区10个)、校级课题2780个(每校10个)、个人课题15590个(每人1个)的规模设立教育科研课题,并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每年保持这一科研规模。

  2.各级要确保对教育科研课题的经费支持,按照市级课题每个2万元,旗县级课题每个1万元,校级课题每个5000元,个人课题每个2000元的标准安排研究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3.各级教育科研机构和中小学校除了要积极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教育科研课题之外,还要重点申报立项市级精品课题,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的教育科研成果并加以推广,全面提升我市教育科研水平。

  4.相关教育科研计划要在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由各级教育科研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实施细则由市教育局制定。

  (二)建设一支专业化、高水平的教研队伍

  各地各校要按照专业化标准对现有教研队伍进行调整、充实,认真选拔一批品行良好、业务过硬、学术精湛、认真负责并且能够在教育教学中起到指导、引领作用的骨干教师充实到教研队伍。

  1.担任中学教研员的应具备以下条件: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对口,在中学教学一线任教10年以上且教学工作实绩突出;担任小学教研员的应具备以下条件:全日制师范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对口,在小学教学一线任教10年以上且教学工作实绩突出。今后逐步实行教研员资格认证制度,按照以上条件并结合教育科研能力对中小学教研员进行资格认证,持有资格证的方可担任教研员。

  2.按照服务高中教学为主,兼顾义务教育的工作需要配备教研员,要确保每个高中学科至少配备1名专职教研员和23名兼职教研员,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要各配置35名兼职教研员;旗县市区教研室按照服务义务教育为主,兼顾学前教育的工作需要配备教研员,专兼职教研员人数根据当地教学实际确定。

  3.要注重在全市中小学校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担任兼职教研员。此外还可按需选拔返聘在全市中小学教学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级和高级退休教师担任专兼职教研员。

  4.对各级教育科研机构中不符合专业标准的现有工作人员按照专业对口原则逐步分流到学校或其他单位从事其他工作。

  5.加强教研员队伍的管理和考核,参照学校管理办法实行定岗定责,以责定岗,以岗定人,全员聘任,量化考核,按劳取酬,优质优酬。

  (三)建设一批规范化的教育科研机构

  1.要按照队伍专业化、工作规范化、职能履行实效化的标准加强对教研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教研机构在科研引领、教学指导、教学管理、教学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2.依据自治区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工作需要,由市教育局制定出台各级教育科研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标准,并在三年内确保各级教育科研机构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同时制定出台《教研室工作规程》,规范各级教研室日常工作。

  3.市本级和各旗县市区要积极建立中心教研组,中心教研组以学科为单位,由专(兼)职教研员牵头并吸收区域内优秀一线教师组成。中心教研组承担对本区域内中小学教学科研工作的研究、指导、服务工作。

  三、组织保障

  各旗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水平的高度重视和加强教育科研工作,从政策、人、财、物等各方面给予支持。

  (一)实行领导包旗县市区,教研员包学校,学科中心教研组包课题的教育科研责任制。由市教育局领导承包负责各旗县市区的教研工作,市教研室相关人员除配合其工作外,每人包一所学校;旗县市区教育局领导每人包一所直属学校,教研员每人包23所学校。教研员一年至少应有三分之一工作时间深入承包学校,参与学校教学管理、课题研究和听课评课,对学校和教师的课堂教学及教学研究进行指导和服务。

  (二)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各级课题分别由同级教研机构牵头管理,中心教研组负责相应学科的课题研究管理。要对科研课题进行规范化管理,从课题的确立、申报、过程管理、评审、结题、结果运用等都要按照规范化程序和要求进行,并建立正规档案,相关程序务必要实事求是,重实际、求实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防走过场。

  (三)实行教研员教学视导制度。教研机构每学期对所属学校至少进行一次教学情况视导和检查,并把视导情况纳入对旗县市区和学校的年度考核内容。教研员对所承包学校相应学科的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要听课评课一节以上,做到每听必评,重点帮助教师分析缺点和不足,指导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同时要把教师课堂教学改革情况与教研员实绩考核挂钩,试行捆绑式评价。

  (四)发挥好市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教研工作的指导作用。聘请区内外知名教育专家担任我市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对我市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科研工作进行专业指导,提高我市教育科研的专业化水平以及学校办学品位。

  (五)要把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构建高效课堂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科研的主要目标,把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作为科研课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助力做好课改工作。从今年开始以旗县市区为单位开展教师全员课改达标活动,所有中小学校都要按照新课程标准、新教学理念以及全市关于课堂教学改革的要求进行课改,做到学科全覆盖,确保两年内使全体教师通过课改达标课评估。

  (六)从今年开始,明确把教育科研工作落实情况、教育科研机构建设情况以及课堂教学改革情况列入各级年度实绩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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