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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中心城区亮化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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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政办发〔2015〕13号   

集宁区、察右前旗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乌兰察布市中心城区亮化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318 


 

乌兰察布市中心城区亮化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心城区亮化水平,打造温馨和谐、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改善人居环境,彰显现代城市魅力,提升城市品味和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亮化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以美化城市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城市亮化与环境美化相结合,道路亮化与建筑物亮化相结合,统建与自建相结合,形成点、线、面交相辉映的城市夜景照明体系。

  (二)亮化原则

  采取节能环保、亮度适宜、色彩协调、动静结合、层次清晰、文化特色的原则,统一设计、统一风格、统一管理,先易后难、渐次推进,统分结合、各自实施。

  二、亮化项目及相关要求

  (一)办公建筑亮化:应体现庄重、沉稳的特点。照明线条简洁,灯光以白色、蓝色等冷色调为主,色彩搭配沉稳,尽量对称设置。同时,应根据建筑高度的不同采用多种立面照明手法,如多层建筑采用轮廓线勾勒照亮、高层建筑可采用顶部照亮及立面轮廓局部照亮等。

  (二)商业建筑亮化:应体现繁华、绚丽、动感的特点,并注重凸显文化品位。灯光要亮度高、动感强、色彩丰富,通过采用霓虹灯、动态照明及LED、太阳能等节能环保灯具等渲染商业气氛。

  (三)宾馆酒店建筑亮化:既要表现其特定的建筑风格,又要体现独特的地方风情,渲染亲切、温馨的气氛。灯光以白色、蓝色等冷色调为主,根据建筑高度的不同采用多种立面照明手法。

  (四)体育场馆建筑亮化:要渲染出竞赛、竞争、热烈的气氛,在没有活动的情况下应采用轮廓线勾勒照亮。

  (五)医疗建筑亮化:应简洁大方,照明色彩应采用白色、蓝色等冷色调,体现肃静、安静气氛。

  (六)学校建筑亮化:色彩应采用白色、蓝色为主,勾勒主体轮廓线,在主楼前设置射灯打亮主体。

  (七)居住建筑亮化:体现美观、祥和的氛围,为居民提供舒适、幽雅的视觉环境。灯光以黄色等暖色调为主。照明原则对居住建筑主体立面不做大片照明,但居住小区必须做好入口标识的局部照明,以及居住区内部道路照明和环境照明,在保障通行亮度前提下尽可能为居民提供舒适、幽美的视觉环境。

  (八)其它沿街一、二层小型建筑亮化:要根据需要沿建筑外轮廓线设置霓虹灯及射灯等,提高街道整体照明景观效果。

  (九)城市出入口亮化:在城市出入口处通过设置连续景观灯柱,产生较强的导向性和韵律感。出入口处的绿地,采用节能灯具照亮,在节点处采用大型的灯光小品进行点缀,活跃灯光环境气氛,给行车人员带来视觉享受,提升城市形象。

  (十)区域景观亮化:城市景观带和大型公共场所要通过组合设置轮廓灯、泛光灯、彩色灯、景观灯、草坪灯等各种光源,采取动态照明等多种手法,形成动静结合、错落有致、充满活力的夜间景观亮点。

  (十一)沿霸王河、老虎山、白泉山景观亮化:应结合城市规划布局充分利用水面改善光环境,做到风格各异、层次分明,呈现“明亮、动感”的现代夜景景观风貌。河两岸以及山上的草坪、树木宜采用地射灯、泛光灯投光,充分体现“河、堤、树、花”的生态夜景景观;河两岸岸壁、沿河楼体建筑、桥梁上、景观建筑宜设置射灯,形成灯耀水景、水映灯美的景色。

  (十二)广告牌匾亮化:采用霓虹灯、泛光灯、射灯,体现繁华、辉煌、流光溢彩,反映街路特色和建筑特点。

  三、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一)实施步骤

  本次亮化工程主要以集宁新区建筑为主。旧区大部分建筑已完成亮化,主要工作是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检修,对损坏的设施及时修复,确保投入使用的亮化设施正常发光,同时进一步提升和优化亮化效果。

  本次亮化工程总体完成时限为20151月—12月,分三期实施,每期工程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3个阶段。在一期工程进入施工阶段开始二期工程方案设计,在二期工程进入施工阶段开始三期工程方案设计。在实际工作中要在确保按时完成每一阶段工作的前提下,可根据施工进度适当调整实施步骤,保证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市中心城区亮化任务。

  一期工程有29家单位,分别为:市交通指挥中心、综合物流服务中心、察哈尔经济适用小区、集宁一中、长途客运枢纽站、市职业学院、煤炭交易中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市委党校、蒙中医院、博物馆、体育馆、博物美术馆、科技馆、呼张客专乌兰察布站、市劳动培训实训基地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邮政物流园区、兴福隆商贸城、信息大厦、医院物流配送基地、揽翠苑小区、集宁区泉山办事处、瑞宁名苑小区、永安路小学、天苑酒店、哈佛阳光小区、飞机场、新时代小区(城投公司已完成设计,准备实施)、集宁科技文化中心(集宁区已完成设计,准备实施)。完成时限为20151月—4月,其中方案设计1个月、施工图设计1个月、施工期2个月。

  二期工程有15家单位,分别为:金鑫大厦、日盛晋蒙酒店、数码大厦、白泉山庄二期、映山酒店新区店、人民公园、公安反恐训练基地、武警指挥中心、集宁古城、新时代二期、新时代公园、植物园、聚景花园、景天芳园小区、碧海佳园小区。完成时限为20155月—7月,其中方案设计1个月、施工图设计1个月、施工期1个月。

  三期工程有30家单位,分别为:民营经济大厦、城投商业综合体、集宁六中、师范附中、曙光中学、滨湖中学、和顺小学、市直幼儿园、致远路幼儿园、章盖营幼儿园、乌兰察布市交通技术学校、贲红幸福小区、怡园小区、雅江商住小区、和顺小区、锦绣华城、世基佳园小区、警苑小区、递馨电力小区、恒峰商住小区、医专职工住宅楼、园中苑小区、新天骄商住小区、绿岛花园、御景华庭小区、滨河小区、卫生园区、福瑞妇幼医院、江东郡、祥和东方。完成时限为20158月—12月,其中方案设计1个月、施工图设计1个月、施工期3个月。

  (二)保障措施

  1.精心设计,科学施工。集宁旧区亮化工程统一由集宁区负责实施与管理,乌兰察布民用机场亮化工程由市机铁办负责实施与管理。集宁新区亮化工程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方法为:选择3家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每个单位至少提出2套亮化方案,并将效果图、平面图一并报市规划局审核。方案确定后,从中选出1家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各实施单位按照标准进行施工。要从“美化环境、共建家园”的大局出发,积极筹措资金,拓宽工作思路,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新工艺,精心组织施工,注重体现出亮化建设的科技含量和艺术品位,达到简洁、明快、经济、环保的效果。亮化工程完成后,按照分工,由各实施单位组织验收,严格把关,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2.突出特色,营造亮点。本着“节能环保、亮美和谐、凸现特色”的思路,对既有建筑物进行综合设计,增设亮化设施,同一建筑的亮化均要制定三种模式,即:日常、周末、节假日模式。对新建建筑实行建筑主体和亮化设施同步施工,确保一次性到位。要注重突出艺术性和观赏性,体现建筑风貌特色,力求大气、新颖、高雅,努力体现地方特色、提高品位档次,着力营造城市景观新亮点。

  3.加强管理,精心维护。亮化设施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城市亮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明确专人定期检修,对损坏的设施及时修复,确保投入使用的亮化设施正常发光,显示完整。今后,凡新建项目在审查上报方案时,应一并审查建筑的亮化方案,达到与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4.筹措资金,全力保障。亮化工程设计、统一配电、统一程控等相关费用由政府负责解决,工程建设费用涉及到的单位由该单位自行解决,建成后实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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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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