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期刊栏目>人代会报告>正文
关于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6日在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0〔〕号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以及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不利局面,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为核心,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不断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全面完成了各项预算任务和财政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4年,全市公共预算收入51024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3%,同比增加85742万元,增长20.2%。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13.1个百分点,排全区十二个盟市第1位。其中:税收收入397303万元,同比增加44135万元,增长12.5%,占公共预算收入的77.9%;非税收入112937万元,同比增加41607万元,增长58.3%,占公共预算收入的22.1%。全市公共预算支出29719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7%,同比增加454159万元,增长18%。支出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12.6个百分点,排全区十二个盟市第1位。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37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03.4%,同比增加146492万元,增长36.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93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1.2%,同比增加82173万元,增长19.2%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26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5%,同比增加57471万元,增长16.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13414万元,同比增加63469万元,增长18.1%

  下面,重点报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1071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4.2%,同比增加45952万元,增长75.1%。比预算超收37647万元,主要是对非税收入依法加强征管,非税收入增加较多,财政统筹能力增加。超收收入主要用于增加社会保障市级配套以及重点公路建设等项目。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166437万元(已剔除占用市级财力补助旗县107200万元);上级专项性转移支付12506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46123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7090万元,比上年增加602万元,增长1.3%,重点用于“十个全覆盖”、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项目。

  汇总以上收入项目,市本级总财力共计591887万元。

  2014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5492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6.1%,同比增加118476万元,增长27.5%

  市本级总财力减去总支出,滚存结余38487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0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51.2%,同比增加21041万元,增长524.6%,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加较多。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79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0000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市级上解,本数为预计数,以最后实际结算数为准)、上年结转64765万元,基金收入总计124616万元。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494万元,完成预算的19%,同比减少18276万元,下降49.7%,主要是上年土地出让金支出较多。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下年10881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4116万元,完成预算的97.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3219万元(市级统筹),完成预算的95.3%;失业保险基金收入9477万元(市级统筹),完成预算的144.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445万元(市本级收入),完成预算112.7%;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774万元(市级统筹),完成预算的105.1%;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01万元(市本级收入),完成预算的117.6%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01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2730万元,完成预算100.9%;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157万元,完成预算的174.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494万元,完成预算的113.5%;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1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25.5%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是初步汇总结果,上报自治区和自治区上报中央后,可能还有一些变化。待决算编成并经自治区批复后,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不利局面,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应对,财政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重点支出得到了保障,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是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千方百计壮大财政实力。2014年,财税部门通过加强税源监控、挖掘收入潜力、强化收入征管和加大清欠力度等措施,财政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超额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在此基础上,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当年自治区下达财力性转移支付1398268万元,同比增加101143万元,增长7.8%,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886017万元,同比增加59164万元,增长7.2%

  二是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2014年,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推动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全市扶持农牧业发展和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87494万元,同比增加31218万元,增长8.8%,支持以马铃薯产业为主的现代农业和标准化规模种养业基地建设。落实种养业保险、农业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治等资金,增强农牧业抗灾防灾能力。继续发放粮食直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扶持节水增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稳步推进嘎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加强苏木乡镇基层政权和嘎查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三是全力保障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建设。2014年,全市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支出1058779万元,同比增加191199万元,增长22%。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的补助标准,其中城镇低保每人每月由343元提高到369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由2667元提高到2997元。提高了农村五保供养人员补助标准,对低收入农牧户发放了煤炭补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标准每人每年由280元提高到320元。加大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对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残疾人群发放生活补贴。强化城乡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保障。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农村危房、城镇棚户区改造和乡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缓减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四是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2014年,全市教育支出352179万元,同比增加41023万元,增长13.2%。加大对民族教育特别是对牧区教育的扶持力度,对城乡低保和农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入学给予支助,对高等院校基本建设贷款全额给予贴息补助。全市科技、文化、体育、传媒等方面支出47354万元,支持农牧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公益性文化建设、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竞技体育的发展,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支持农村基层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市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和维护支出222231万元,重点支持了机场、等级公路、农村公路、边防公路建设和养护。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99333万元,重点保障了“十个全覆盖”重点工程和59个社区服务场所改造。

  五是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管理。2014年,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成效。强化了预算编制管理,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支出定额标准逐步完善,预算编制质量不断提高;加强了财政支出管理,初步建立了财政内部预算执行岗位责任动态监控机制,提高了资金拨付效率;完善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财务制度,先后制定了差旅、公务接待、培训和会议等经费管理办法,为“三公”经费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制定了《关于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数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开的范围、主体、内容和形式,为全面推进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加强了政府债务管理,对全市存量债务进行了清理甄别,基本摸清了地方政府性债务底数,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进行了风险提示,督促高风险地区加强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预算绩效管理指导意见、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和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为开展试点创造了条件;强化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推行公务卡结算,清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建立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服务平台。

  各位代表,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可用财力增长较少,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突出,部分旗县保运转、保民生开始出现财力缺口;二是预算约束力不强,依法理财的环境尚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各级政府债务余额存量偏高,化解债务的任务较重;四是市和旗县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不匹配,在财政支出上不同程度地存在“越位”和“缺位”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通过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严格预算管理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5年预算草案

  2015年,贯彻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及中央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为我们安排好预算、增收节支、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也面临着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的问题。收入方面,财政有效收入增长乏力,上级转移支付短期内不会有大的增长,推进税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将减少一些收入。支出方面,保工资、保运转、保政策性配套等刚性支出居高不下,深化改革将面临不少增支项目,化解政府债务负担较重。

  根据以上形势分析,2015年我市预算安排、预算执行以及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为契机,以保障民生为基本出发点,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有效提高预算约束能力。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和我市宏观经济预期,2015年,全市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5074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406755万元,增长2.4%;非税收入143991万元,增长27.5%。根据自身财力和上级新增转移支付情况预计,2015年全市公共预算支出将达到332亿元,比上年完成数预计增长12%左右。

  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由同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下面,重点报告市本级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市本级预算安排的原则,一是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和地方津补贴不留缺口,适当考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出;二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基本公务费标准不变,专项公用经费原则上压缩20%,根据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精神,适当安排公务交通补贴、保有车辆运行费和公务用车租赁费;三是尽力安排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农牧业、科技文化体育等涉及民生的配套支出;四是足额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保证政府债务按期偿还;五是进一步明确市本级和旗县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旗县的事情尽可能由旗县办理,需要市级财政配套的,按照“谁受益、谁配套”的原则处理;六是提高各部门非税收入统筹力度,用好上级专款,统筹预算安排,发挥预算盘子的政策引导作用;七是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要优先用于化解存量债务和按照有关规定消化财政暂付款,同时重点安排“十个全覆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八是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自治区编制2015年预算的要求,不编赤字预算。

  (一)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总财力安排427696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数增加45064万元,增长11.8%。其中:公共预算收入83494万元,同比减少4565万元,主要是上年预算数安排偏大,实际执行中受经济下行影响,旗县上划市级共享税收减少较多;上级补助收入273637万元,同比增加11665万元,主要是工商、质检部门下划我市管理增加了补助基数;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07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1000万元,主要是按照“谁受益、谁配套”的原则,从旗县按一定比例集中部分市级配套资金;上年结转38487万元。

  根据收支平衡原则,2015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427696万元。   

  按经济分类划分,市本级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1.人员支出安排1361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573万元,增长14%,占总支出的32%。除正常人员支出外,主要是增加了下划我市管理的工商和质监部门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出、公务用车改革拟增加的公务交通补贴等。

  2.个人福利支出安排202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23万元,增长9.9%,占总支出的5%。除正常个人福利支出外,主要是根据工资总额自然增长和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费、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另外根据离休人员医疗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将离休人员医疗费人均标准由每人每年1.5万元提高到3万元。

  3.基本公用支出安排3375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521万元,增长19.6%,占总支出的8%。除正常基本公用支出外,主要是增加了下划我市管理的工商和质监部门基本公务费,并考虑到部分单位搬迁、专业设备购置和其他零星追加等不可预见因素,适当预留了部分办公、购置和修缮费。

  4.非税列收列支安排2140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85万元,下降3.1%,主要是财政统筹部分增加,部门自主安排部分减少,占总支出的5%。其中: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5617万元,用于部门的项目支出15786万元。

  5.专项业务配套支出安排82531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55万元,增长6.4%,占总支出的19.3%。重点安排了城乡低保优抚救助、残疾人康复、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通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农牧业发展、工商物流业发展、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支出、公共安全服务、一般公共服务等配套支出。

  6.重点项目支出安排63983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04万元,增长11.5%,占总支出的15%。重点安排了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机场运行支出及航线补贴、华为云计算服务项目。

  7.对旗县转移支付补助安排15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00万元,占总支出的4%

  8.预备费安排5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00万元,增长66.7%,占总支出的1.3%

  9.其他转移性收入安排的支出49565万元,占总支出的12.3%。其中: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110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安排支出38487万元。

  按功能分类划分,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及住房保障支出86648万元,比上年增加26154万元,增长43.2%。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城乡低保、丧失劳动力和贫困残疾人现金直补、优抚救济、城乡医疗救助、残疾人康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0278万元,比上年增加6091万元,增长25.2%%。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生配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等项目支出。

  3.教育支出45791万元,比上年增加6445万元,增长16.4%。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入学资助、民族教育、高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校生均经费、初高中教师超工作量加班补助、高中和高校奖助学金、高中两免配套、高校基本建设贷款贴息、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教学设备融资还本付息等项目支出。

  4.科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387万元,比上年增加612万元,增长4.4%。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文化事业发展、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竞技体育等项目支出。

  5.农林水事务支出26202万元,比上年增加2706万元,增长11.5%。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农牧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保险等项目支出。

  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4299万元,比上年增加37990万元,增长233%。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五城联创、城市规划编制等项目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14188万元,比上年增加1069万元,增长8%。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机场正常运转及航线补贴、交通运输管理调度等项目支出。

  8.资源和环境事务支出12075万元,比上年增加5077万元,增长72.5%。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国土资源、地质勘探、环保监测、节能减排、气象等项目支出。

  9.工业商业服务业事务支出15155万元,比上年增加7094万元,增长98.8%。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发展、华为云计算服务、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现代商贸物流业发展、旅游发展、种粮农民直补、金融机构奖励等项目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20584万元,比上年增加5377万元,增长35.4%。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公检法司部门装备购置、办案经费以及公安交警部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474万元,比上年下降14775万元,下降23%。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嘎查村级组织运转、社区建设、中长期人才发展和干部培训等项目支出。

  12.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安排15124万元,比上年增加3219万元,增长27%

  13.预备费安排5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00万元,增长66.7%,占总支出的1.3%

  14.上年结转收入安排支出3848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50946万元,同比增加43562万元,增长56.3%。其中:本年收入26776万元,同比增加10207万元,增长61.6%,主要是运煤专线车辆通行费上划市本级管理以及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增加;下级上解15360万元,同比增加5360万元,增长53.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上解数增加;上年结余108810万元。

  根据收支平衡原则,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应安排150946万元。主要用于运煤专线通行费列收列支、机场建设、卧龙山水土流失防治、霸王河综合治理、农村危房改造等。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451762万元,同比增加67298万元,增长175.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49775万元,同比增加77294万元,增长20.8%。由以下五项基金组成。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266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1258万元、上年结余15353万元),本年支出预算安排426611万元。

  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337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50万元、上年结余26467万元),本年支出预算安排263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5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0428万元。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630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003万元、上年结余37089万元),本年支出预算安排1623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6862万元。

  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52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04万元、上年结余9457万元),本年支出预算安排373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529万元。

  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2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47万元、上年结余2810万元),本年支出预算安排56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694万元。

  三、确保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的主要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新《预算法》的开局之年。为了落实好市委、政府关于201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本次会议精神,根据上述预算安排、预算执行以及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

  财税部门要从我市实际出发,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大发展,确保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一是加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通过债权引导、股权引导、平台服务、政府贴息、信用担保、价格和税收政策等有效措施,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和发展的问题,促进财政增收社会就业;二是利用交通优势和区位优势,全力打造工业产业、农业科技和综合物流园区,拉动地区经济发展、培植有效税源;三是做好税源测算、落实和监控,把税收任务落实到部门、企业和项目;四是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挖掘税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五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统筹能力;六是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性补助、专项补助和政府债券额度,增强我市财政保障能力。

  (二)大力压缩一般性公务支出,努力降低运行成本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本着勤俭办事业的精神,大力压缩一般性公务支出,努力降低运行成本。一是市本级部门专项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原则上要压缩20%,清理各类奖励、节庆、展会项目,原则上不安排此类经费,不安排财政对竞争性领域的投资,腾出资金全部用于民生方面支出;二是对于年度内支不出去的一般性资金,要用于平衡预算,不允许结转下年使用,清理收回各部门超过时限的历年结余结转资金,统筹用于平衡预算或者重点项目支出;三是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台账制度,加强“三公”经费的源头控制和动态管理,实现“三公”经费总额压缩5%的目标;四是全面落实“三公”经费预决算数公开的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三公”经费的局面,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五是落实好重新修订的党政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公务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大对上述经费的监督问责力度。

  (三)全面保障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好我市涉及民生和社会公共事业的资金安排、资金拨付和资金监管工作。一是落实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及时下达强农惠农富农补贴。重点保障好“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资金和扶贫攻坚保障政策的到位。二是落实好民生保障政策。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对农村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孤残儿童等群众的救助力度。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互助幸福院建设工程,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三是落实好社会公益事业保障政策。增加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投入,推动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群众性科普事业、城乡公益性文化事业、群众性体育活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等扶持制度建设。

  (四)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化解存量债务、制止违法违规举借新债,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一是规范管理,逐步把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借、用、还”相统一。二是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的甄别工作,为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降低融资成本、优化期限结构奠定基础。三是积极争取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券新增额度,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四是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减轻政府债务负担,缓解我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

  (五)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精神,各级各部门要分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工作。一是强化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编制预算时,财力要打足,支出要体现全面性、合理性和预见性,预算没有安排的项目,不予办理支出。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年度预算执行中,确需办理追加的支出事项,必须有现实的收入来源并履行法定调整程序,努力降低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的偏离度。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15年,市本级和旗县各选择不少于5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四是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原则,选择看得准、拿得稳的项目先行试点,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起好步,开好头。五是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在2014年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办法、规范程序,使公开工作常态化。六是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市本级在2015年内建立起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框架,为规范预算执行创造条件。

  (六)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

  各级各部门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一是自觉接受人大以及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预算变更、结算和决算实行全程评审,“内审”和“外审”相结合,重大项目评审主要采用“外审”的组织形式进行。三是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在严格控制新增借款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消化以前年度发生的财政对外借款。四是强化财政部门依法理财意识,全面履行财政执法职责,强化对财税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五是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和机制建设,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管理和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支付责任监控机制,提高支付效率,保障资金安全,把财政监督做为财政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和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

  各位代表,今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已经明确,完成预算任务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市委、政府领导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狠抓财政工作的落实,为推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题词:
作者:     浏览次数:0    〖打印〗〖关闭
主办单位: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联系电话:0474-8320105  地址:  邮箱:zwgkb636@163.com  蒙ICP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