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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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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政发〔2016〕9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过几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市工业园区集聚效应和贡献率逐步显现。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工业园区13个,其中自治区级园区1个,市级园区4个,旗县级园区8个,营业收入超百亿园区3个。2014年全市工业园区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入186亿元,入驻企业429户,从业人员58万人,完成工业增加值265亿元,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66%。但是,我市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园区数量多、摊子大,基础设施投入机制不成熟、配套性差;产业集聚能力弱,投入产出效益低,政府债务负担较重;管理体系、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水平较低等方面。为推动我市工业园区健康发展,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和区域整体竞争力,更好地发挥工业园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5〕126号)文件精神,促进全市工业园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在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中拓展发展空间;在加强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建设、对接俄蒙欧区域协同发展上全面提升产业对外开放水平;坚持转型、协调、统筹、持续发展理念,以提高工业园区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完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着力优化空间布局,推动集中集聚发展;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承载能力;着力转变发展方式,逐步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向质量效益型集约增长转变,努力把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新的增长极。

  (二)发展目标。经过3-5年的努力,管理职能进一步理顺,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基本建立高效运转的工业园区管理体系;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产业园区;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基本完善,逐步形成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发展的格局;工业园区发展方式得到转变,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全市工业园区入驻企业户数达到656户,完成工业总产值215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87%。力争1-2个园区扩区升级为国家级园区,力争4个园区扩区升级为自治区级园区,力争培育1个营业收入超500亿元园区,力争新培育3个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园区,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园区总数达到6个。

  二、工作重点

  (一)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1.创新园区投资管理、运营模式。充分发挥自治区和我市相关专项资金(基金)的引导作用,创新融资方式,鼓励园区建设投资从以政府资金投资为主向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共建方式逐渐转变,推广政府、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逐步推行园区自行运营管理模式,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依法独立进行园区运营,并承担运营收益和风险,享受运营收益,提高园区运营水平。激活园区发展潜力,促进园区转型升级,打造产业升级版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2.规范工业园区扩区升级。符合条件的各类园区要积极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工业园区。拟升为市级工业园区的,由旗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申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初审所需支撑性文件后,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升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的,由市工业主管部门申请报送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升为国家级工业园区的,由市人民政府将工业园区发展情况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

  (二)突出建设重点,优化空间布局

  1.引导工业园区整合发展。鼓励重点工业园区整合同一行政区域的其他工业园区,1个旗县市区原则上保留1个工业园区。理顺产业园区与所在地政府的事权、财权关系,整合调整一批经济区划与地理区划矛盾突出的园区,有条件的园区与行政区实行“区街合一”管理体制。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分类指导,重点发展一批有规模、专业化、上档次的园区,其他规模小、基础差、投资强度低的各类园区应按照专业化分工、集聚发展和配套协作原则,与属地园区实行“园园联动”整合发展,形成一个以大园区为主,发展园中园的模式。

  2.明确园区产业定位,突出园区主导产业。围绕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基础,科学定位园区首位产业,实现“一园一主业、园区有特色”,园区首位产业产值比重要达到50%以上。

  察哈尔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含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

  丰镇市高科技氟化学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氟化工,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氟化工、冶金等产业,并将逐步打造成为我国最大的氟化工生产加工和冶金基地;

  兴和兴旺角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石墨化工,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碳素石墨加工和装备制造等产业,并将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石墨碳素新能源新材料生产加工基地;

  察右后旗建材化工园区主导产业为电石化工;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建材、化肥、电石化工等产业,并将逐步打造成为我国北方最大的电石生产加工基地;

  卓资县旗下营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氯碱化工,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氯碱化工、电力产业、天然气清洁能源等产业;

  化德长顺新型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合金产业,服装加工,产业定位:合金产业园:冶金为首位产业,同时发展铁合金深加工及废渣综合利用项目,逐步打造北方地区合金产业循环基地。服装创业园:重点发展服装加工产业,逐步打造我国北方最大的羊(驼)绒服装加工和防寒服填充料加工基地;

  察右前旗天皮山冶金化工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冶金,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建材、装备制造、冶金、化工及其下游产品开发等产业;

  察右中旗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化工,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农畜产品加工、风机和装备制造、电力、化工、清洁能源等产业;

  商都县长盛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农畜产品加工、陶瓷及矿产品加工、医疗科技等产业;

  四子王旗黑沙图化工园区主导产业为硅化工,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硅化工、氟化工及其下游产品加工等产业;

  察右后旗土牧尔台皮毛绒肉加工工业园区、集宁皮件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皮件加工,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农畜产品加工和皮件加工,同时配套国际商贸城形成产销一条龙格局;

  凉城岱海电厂循环工业发展区主导产业为岱海电厂副产品延伸产业链,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岱海电厂副产品延伸产业链、建材、轻工业、高载能和化工产业。

  3.做大做强重点工业园区。以自治区和市级工业园区为核心,推动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尽快做大做强一批主导产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特色产业园区,形成支撑工业经济增长的核心力量。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和京津冀一体化建设,深化与周边地区和国家的区域合作互动。各旗县市区结合实际,适当选择具有本地特色、基础条件较好的园中园进行重点培育,打造特色园区为创业园区的发展目标。重点打造商都长盛工业园区农畜产品加工、丰镇市高科技氟化学工业园区的氟化工产业、兴和兴旺角工业园区的石墨化工产业、察右后旗建材化工园区的电石化工产业、化德服装园区的服装产业、集宁皮件工业园区、察右后旗土牧尔台皮毛绒肉加工工业园区的皮件加工产业、丰镇月饼、卓资熏鸡等特色产业基地。

  4.推动工业园区合作共建。按照“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原则,采取共建或“飞地”等形式,鼓励与发达省(区、市)、大型企业等合作共建工业园区,支持旗县之间优势互补,合作共建工业园区,探索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与重点开发区域之间合作共建工业园区。充分利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实施、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经济合作区建设和对接俄蒙欧等历史机遇,发挥集宁区、中关村科技园,察右前旗、北京大兴区共建合作园区示范效应;加强凉城与左云、丰镇与大同新荣区、兴和与阳高等产业园的合作共建,深化区域合作,推进产业互补互足互接。支持工业园区采取划出或出租部分土地等方式,与京津冀、蒙晋冀地区地方政府、战略投资者、中央直属企业、驻地大企业合作共建“园中园”,积极探索建立“飞地经济”、“共管园区”模式。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1.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加大重点工业园区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固废处理、消防、绿化等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高园区产业发展配套能力。靠近城镇的园区,将园区基础设施纳入城镇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到2020年,全市工业园区完成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热、通天然气或煤气以及场地平整的“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各园区科学统筹并解决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与工业污水处理的关系,必须单独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

  2.加强环境保护,推进园区可持续发展。把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容量作为园区规划建设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园区选址必须符合环保要求,积极开展规划环评工作,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和工业生态学原理,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生产模式,建立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低污染的产业发展,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相互协调的园区生产体系。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资源加工、生产消耗、废物产生和消费等环节,建立起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3.严格准入管理,优化项目布局。工业园区引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必须符合产业定位和准入标准。对于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准入标准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核准、备案。发挥园区比较优势,突出主导产业定位,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引进企业和项目,重点对接国内外知名企业、著名品牌等龙头企业,通过龙头带动,加快培育发展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且投资规模较大的龙头产业项目入驻产业园区,优先列入自治区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

  4.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支持工业园区建设研发中心、创业中心、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和平台,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支持工业园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科研机构建立各种形式的协同创新平台。支持工业园区大力培育国家、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工业园区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引导园区内企业与国际、国内大型企业建立技术战略联盟。到2020年,力争主要行业技术创新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创新投入逐年增加,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10个;高端产品研发、关键共性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

  5.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加强与俄蒙及国内省(区、市)产业合作,充分利用“京津冀”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大力承接装备制造业、高端化工、云计算信息产业等战略新兴产业项目,推进产业专业化、项目集群化、布局园区化,实现区域内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加强招商引资信息平台建设,改进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开展定向招商、组团式招商、全产业链招商、“飞地”招商。争取把我市建成京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产业升级的助力区、产业发展的拓展区。

  6.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大工业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深入实施“互联网+"发展战略,加快建立“互联网+工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的应用,建设智慧园区,逐步实现产业发展智慧化、运行管理智慧化和公共服务智慧化。

  7.完善生产服务体系。鼓励工业园区协同发展工业设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金融保险、咨询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建设生产服务公共平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提升园区整体竞争力。到2020年,各工业园区都要建立为企业服务的综合性生产服务公共平台。

  8.进一步优化化工园区布局。合理规划部分化工园区布局,完善项目管理,健全配套设施,切实严格安全管理,强化绿色发展。凡是涉及到化工园区管理建设情况具体参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

  三、保障措施

  (一)多方争取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引导基金,充分利用我市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各地政府要按照“整合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加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投入。市发改委、经信委、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电力、水利、燃气、电信等主管部门对开发区、工业园区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重点考虑,优先实施。

  (二)落实好园区优惠政策。凡是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及我市结构调整重点,并对我市工业经济有重大影响的新开工项目,园区要优先提供土地资源、矿产资源、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对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首位产业的园区,在建设资金、用地审批、优惠政策上给予倾斜,提升我市工业园区新型工业化过程中的承载力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工作,切实加强对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研究解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业园区健康发展。各旗县市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四)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工业园区统计信息管理制度,按照统计口径、范围、内容一致的原则,整合各类统计需求,落实专人负责,形成一套能客观反映工业园区发展状况、满足决策管理需要的统计监测体系。

  (五)加强考核评价。制定工业园区综合发展水平年度评价办法,按年度对工业园区实施考评,对通过认定的园区每2年进行1次考评,对优秀园区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连续2次排名在末2位的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园区称号。

  (六)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园区规划、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监督管理,保障园区健康发展。定期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建设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利的地区给予通报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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