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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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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政发〔2016〕127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2月5日 


 

  

  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夯实各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量,切实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全面加强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强化各方安全责任落实,加大隐患整治力度,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强化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各类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以岗位责任制度为核心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专(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规定,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制订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政府属地监管责任,根据“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坚持把特种设备安全目标列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建立政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工作机制,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特种设备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应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有效落实监管职责,形成“特种设备监察部门专业监管、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职责清晰、多元共治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闭环管理”工作方法。以基本、基础、基层为重点,围绕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基本要求、区域“使用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隐患治理率”基本考核指标和旗县(市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建立台帐、实施巡查、排查隐患、宣传教育”四项监管职责,夯实安全监管基础。以问题﹙隐患﹚为导向,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检查、严格执法、严格整治,抓好源头管控。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原则,督促使用单位主动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制度。

  三、特种设备主管部门加强监督协调指导。质监部门负责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察和对各旗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协调指导,制定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现场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的意见建议。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经营和检验检测单位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审核涉及特种设备安全事项的许可和审批;指导、协助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行业监管责任。

  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量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实行特种设备分类监察方式方法,编制部门要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面予以协调解决,财政部门要将特种设备安全日常和专项监察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全面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量。各旗县市区应配备不少于8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质监部门要强化新上岗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和取证工作,认真学习研究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规、政策、规范,提高执法水平。

  五、加强民生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市电梯远程监控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争取在2018年底前实现在全市范围的覆盖。为加快远程监控平台的建设进度,财政部门要将民用电梯部分的网络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质监部门要适时把可纳入平台监管的特种设备特别是民生领域的特种设备纳入到平台监管,运用远程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大对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全面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效率和效果。住建、工商、财政、编办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在远程监控平台和中心建设方面发挥职能作用予以支持。

  六、强化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相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确保监管到位;要推进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确保隐患治理、防范措施、安全管理、事故查处和违法追究“五到位”,形成综合整治长效机制;质监部门要定期分析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研究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隐患治理率”。  

  七、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先进经验,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增强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建言献策。要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事故案例、重大安全隐患及问题突出的企业予以曝光,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投诉举报非法行为,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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