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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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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政办发〔2016〕6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三届四次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201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确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办公厅对《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各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强化对牵头负责的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不定期进行调度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要求和时序进度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的原则,对牵头负责和参与配合的工作任务,逐项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办公厅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各项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促进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20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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