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乌兰察布市发展云计算产业招商优惠政策》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6月26日
乌兰察布市发展云计算产业招商优惠政策
乌兰察布市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中部、位于蒙晋冀三省交界处、环渤海经济圈和呼包鄂金三角结合部,是内蒙古自治区东进西出的“桥头堡”,下辖11个旗县市区,总面积5.4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83万,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华北云计算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具有地质板块稳定,电力资源丰富,气候冷凉适宜,交通便利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为发展云计算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进一步优化云计算产业发展环境,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引,结合我市优势特点,特制定本招商优惠政策。
一、云计算产业招商的思路和目标
(一)以打造面向华北、服务京津冀的国家级云计算产业示范基地为目标,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云计算和大数据相关企业,培育一批具有领先水平的应用示范,逐步把乌兰察布市建设成为国家级云计算数据中心、华北云服务承载中心、京津大数据计算中心、京津数据灾备中心、京蒙电子商贸中心。
(二)支持云计算产业链项目招商。吸引低功耗芯片、显示面板等电子元器件;网络设备、存储设备、接入设备、计算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虚拟化软件、安全软件、系统集成、应用软件等基础软硬件设备;IaaS、PaaS、SaaS等云服务;计算机、智能终端;基于云计算的增值性服务、手游开发、动漫渲染、电子商务等企业来我市投资。推动物联网产业发展,结合移动互联网应用,延伸云计算产业链。
二、投资奖补政策
(三)在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云计算相关企业,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7%予以奖补。
(四)固定资产投资1000-5000万元的云计算相关企业,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予以奖补。
(五)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下小微云计算相关企业,自认定之日起,可享受云计算资源租用费奖补政策,奖补期限为三年,第一年对云资源租用费进行全额奖补,第二年按50%给予奖补,第三年按25%给予奖补。
(六)上述项目投产后,根据当年对地方财税贡献情况予以适当奖补,奖补期限为三年,其中第一年全额奖补,后两年减半奖补。
(七)在云计算相关领域处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比较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巨大,并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的重特大项目,可以采取一事一议或者特事特办的政策。
(八)对入驻我市的云计算相关企业,租用、购置办公场地可享受相关补贴政策:
1.在指定场所(写字楼、商业楼等)租用办公场所自用的,自入驻之日起可享受连续2年免租金(面积不超过1000㎡),员工住宿可提供公租用房,后续年限根据项目发展情况而定,2年内无发展业绩,责令退出。
2.在指定场所(写字楼、商业楼等)购置办公场所自用的,可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不超过每平方米500元人民币,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建筑面积)。
3.享受购房补贴的云计算相关企业,一次性核算,分三年逐年对补贴资金进行兑现,在三年内不得改变其办公房的用途,违反上述条件的,退还已经获得的补贴。
(九)鼓励云计算相关企业在我市注册成立法人公司。对于公司总部设在我市或在我市注册公司并纳税的大中型云计算企业,购买我市云计算服务平台提供的基础设施服务(包括托管、带宽、虚拟机服务等云资源)可享受云资源租用费奖补政策,奖补期限为三年,每年按照云资源租用费的20%给予奖补,每年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对于在我市设立公司总部、技术研发中心、研究所等云计算相关企业,如需在北京建立服务机构或办事机构的,可以在乌兰察布大厦以优惠租用价格提供场地。
(十)对于国家部委、央企总部等政府机构或企业,将其数据灾备、容灾基地、异地互备等业务放入我市云计算数据中心,也可享受云计算资源租用费奖补政策,奖补期限为三年,每年按云资源租用费的20%给予奖补,每年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十一)对于在乌兰察布市建设云计算相关的创业创新平台,引导当地大学生就业创业达到5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达到100人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达到50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三、土地政策
(十二)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用地优先列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保障土地供应。
(十三)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用地按照《关于做好承接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的若干政策意见》(乌党办发〔2016〕1号)文件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四、电力和电信支持政策
(十四)入驻企业用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内蒙古西部地区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3〕888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于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并对我市云计算产业有较大带动作用的云计算相关企业,在建设初期可享受大工业电价优惠,在正常投入运行后可享受0.38元/度的优惠电价。
(十五)对于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优先保障电力供应,优先使用现有产业园区电力配套设施,同时对于其电力配套设施建设给予支持。
(十六)对于在我市投资新建云计算数据中心等项目,在宽带网络等方面给予支持,带宽价格一般不高于35万元(人民币)/G/年,IP地址价格一般不高于25元(人民币)/IP/月。
五、云计算人才引进与保障政策
(十七)对于我市云计算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根据其个人纳税情况给予等额奖补。
(十八)人才公寓、租房补贴制度以及人才引进所涉及的购买住房、配偶安排、子女上学、落户等,依据《乌兰察布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乌党办发〔2015〕9号)文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十九)吸引知名院校、企业和培训机构在我市设立实训基地。世界500强、国内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与我市合作建立云计算实训基地,经认定,根据规模一次性给予50-100万元的奖励。国内外知名院校、培训机构或知名企业为我市云计算产业发展配套建设高水平实训基地,经认定,根据规模一次性给予50-200万元的奖励。
(二十)市政府设立云计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金额度每年不低于1亿元,通过对云计算相关产业项目进行投资奖补、银行贷款贴息、高端人才奖励和设立云计算产业基金等方式,重点支持和推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工业服务、智慧旅游、医疗健康、智慧教育、现代物流、软件开发等对我市云计算产业发展带动作用明显的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