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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市2016年1-10月份脱贫攻坚重点项目
完成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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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政办字〔2016〕180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乌兰察布市脱贫攻坚重点项目月报制度》的要求,现就全市1-10月份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10月底,全市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美丽乡村建设”工程:2016年,全市计划对贫困户进行危房改造19197户,已完成危房改造15313户。

  2.“三到村三到户”扶贫工程:全市已启动“三到村三到户”项目的重点贫困村469个,并下达各旗县市区2016年“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资金28050万元,目前项目资金已到村到户13044.2万元,直接受益贫困人口71444人。

  3.产业扶贫工程:全市参与扶贫开发的企业、龙头企业数量共104家,已在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入股、就业、产加销链接的贫困人口6481人,菜单式扶贫覆盖的贫困人口24464人。

  4.金融扶贫工程:工程实施以来,全市已累计发放贷款335816万元。今年1-10月份,全市累计发放贷款111566万元,涉及贷款户20704户,其中贫困户4769户,共享受贷款金额18657.8万元。

  5.劳务扶贫工程:全市劳务输出贫困人口6889人。村内公益性环卫等岗位安置贫困人口3875人。

  6.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6年,全市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人口12692人,已开工安置点可安置贫困人口21052人,占今年任务数的165.9%。已搬迁入住的贫困人口6221人,占今年任务数的49%,其中转移到城镇及工业园区的贫困人口1460人,行政村内就近搬迁4761人。

  7.生态扶贫工程:全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受益的贫困人口3297人,贫困人口安排为护林员3820人。

  8.教育扶贫工程:全市需要教育资助的贫困学生人数15745人,已实施教育资助的贫困学生12796人,其中资助贫困大学生3152人。

  9.健康扶贫工程:全市实施免费体检的贫困人口50635人,提高比例报销医疗费的贫困人口4157人,大病救助的贫困人口3669人,参加大病商业保险的贫困人口18606人。

  10.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程:全市新纳入低保的贫困人口16403人,新增现金直补的贫困人口7380人。

  总体比较而言,保障兜底、易地移民、金融扶贫、建档立卡四个方面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现。产业扶贫进展较慢,成效不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及要求

  (一)强化对已脱贫人口的持续有效扶持

  2014、2015年未实施有效扶持,扶持成效不大,脱贫不稳定,脱贫又返贫的,有针对性地继续给予扶持。前两年脱贫人口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已脱贫人口,国家未做过评估,是要复核和评估的。各地绝不能有放手思想和侥幸心理,一定要扶持措施到位,保证稳定持久脱贫。

  (二)做好今年拟脱贫人口扶持政策落实

  2016年下达的贫困户脱贫计划,是逐级签订过年度减贫责任书的。各地要必保扶持措施过硬,必保按标准按程序退出,必保通过初审核查评估,必保万无一失。嘎查村退出按照县摘帽时间同步进行,有序安排。丰镇市作好县摘帽自验、初审和预评估工作。

  关于有的旗县市拟大幅超额完成脱贫任务的问题,一定要作慎重、长远、全面考虑。一定要真实、可靠、经得起检验。层层加码、数字脱贫是要严肃追责的,绝不能走回以前“翻烧饼”的老路上。

  (三)抓紧实施全市重点扶贫项目

  1.加快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进度。2016年各旗县市区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改造危房19197户,截至10月底已实施15313户,完成计划任务的79.8%。各地要抓紧工程进度,并将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安排要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目前比对住建危改网,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比例偏低,网上录入比例偏低,明年要对贫困户危房改造全覆盖。

  2.加大“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资金投入力度。我市已下达各旗县市区2016年“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资金28050万元,截至10月底全市到村到户项目资金为13044.2万元,仅占下达资金总额的46.5%,工程建设计划安排晚、进度慢,资金兑现到位慢。各地要尽快落实项目,抓紧实施,因户因人明确建设项目,组织好项目审批、验收、资金拨付。

  3.认真抓好产业化扶贫项目实施。产业化扶贫,重点在全面建立利益链接机制,关键在贫困农户,核心是增收增效。目前,各地扶贫龙头企业构建利益链接机制的企业仅为55%,覆盖的贫困户只占产业扶持人数的11%,覆盖面小,带动力不强,利益链接机制机制不完善是突出问题。各旗县市区需要认真落实好已经出台的《乌兰察布市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指导意见》,一要紧紧围绕党代会提出的四个农牧业“优势产业”,使扶贫纳入主导产业发展体系,在良种良法、机械技术、现代营销等关键环节上给贫困户以扶持。二要推行“扶贫+”,如扶贫+龙头企业、扶贫+合作社、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光伏等,使贫困户搭上龙头的快车,通过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带动脱贫。对龙头企业根据覆盖率给予贷款贴息,对贫困户给以小额贷款贴息扶持。三要探索推广资产受益型扶贫,使无经营能力的贫困户通过项目资金、贴息贷款、土地资源入股优势龙头企业,进行保底分红、企业打工,稳定增收。四要实行菜单式扶贫,群众点菜、政府扶持,根据群众的意愿和实际,有针对性地给予扶持。当然,这个菜单也要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当地优势特色产业来进行,以提高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性,产业扶贫不能返回过去简单发钱给物的老路上。

  4.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放贷力度。今年发放的金融扶贫贷款共涉及贷款户20704户,其中贫困户4769户,仅占贷款总户数的23%,总体比例较低。各地要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扶持力度,并积极探索持续扶持的政策措施,力求把资金用在有需求的贫困户身上,解决其资金短缺的实际困难。

  5.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后续产业扶持。目前全市易地搬迁新建安置点整体进展较快,要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覆盖率。个别旗县要尽快开展计划内未开工点的建设,要加快落实搬迁入住工作及网上标注工作,并完善产业配套。要将加强后续产业扶持和就业扶持作为有效的脱贫措施。移出去没有可靠的收入来源,还算不上脱贫。

  6.抓紧劳务、生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保障性政策兑现到户到人工作。村内公益性岗位已安置3875人,占“十三五”计划的64%。生态扶贫工程,截至目前已落实3297人,完成了33%。教育扶贫工程,全市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人数有15745人,已实施12796人,占81.3%。健康扶贫工程,全市已免费体检贫困人口50635人,占全市贫困总人口比例的37%。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程,全市已新纳入低保贫困人口16403人,新增现金直补贫困人口7380人,两项占新增计划的80.6%。现政策及人员已基本确定完成,主要是资金还未完全发放到位。各地要在完成审批的基础上,切实将此五项政策尽快兑现落实到户到人,确保完成今年的减贫目标。脱贫最难啃的硬骨头可能是因病致贫,从现在开始就要积极探索大病医疗保险及补充保险工作,以逐步消减难题。

  三、进一步推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地要切实把脱贫攻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李纪恒书记来我市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头号民生工程来抓。要严格落实旗县市区主体责任和乡镇苏木直接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推动落实。要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实行当地党委政府属地管理,组织部门督查考评。要进一步加强扶贫队伍建设,按照今年市委1号文件关于扶贫队伍建设的要求,配强配齐县乡扶贫办、扶贫站的工作人员,并明确支部书记具体负责扶贫工作。

  (二)加大涉农涉牧资金整合。根据自治区出台的《关于贫困旗县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地涉农涉牧项目资金整合中,要紧紧围绕“十三五”脱贫规划及年度脱贫计划确定方案,把各涉农涉牧项目资金和其他民生资金向贫困嘎查村和贫困户倾斜,同时严格防止专项扶贫资金的挤占、挪用、滞留。

  (三)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落实部门职责。目前的扶贫是系统工程,这就要求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通力协作,树立“大扶贫”格局的理念,明确职责,形成合力。主管哪项工作,就要负责哪个方面扶贫的方案制定、措施落实、督促检查、效果评估和数据录入比对工作。

  (四)严格执行脱贫攻坚考核责任制。各级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督促督查和工作评价的作用。各地各单位要对资金下达、审计跟踪,涉贫案件处置等工作高度重视起来,不断规范扶贫工作程序,提高扶贫工作水平。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查、巡查工作。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专项考评、绩效考核,对脱贫攻坚工作成绩优秀的旗县和部门,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好的旗县和部门进行约谈或责任追究。

  (五)做好扶贫信息系统完善工作。各旗县市区要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2016年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信息的数据录入和贫困户数据动态调整工作。从今年开始,对各级扶贫开发工作实绩和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主要考核和评估依据所需要的数据都将从信息系统中提取。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各自扶贫工作职能的信息系统专网,用作信息数据的比对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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