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102号)文件精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系列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于海宇 副市长
副组长:宋志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安 军 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丰晓东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专员
马世和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弓 箭 市发改委副主任、招商局局长
王 哲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 渊 市科技局调研员
马 英 市经信委副调研员
张玺良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巴音吉日格勒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吕 岩 市财政局副局长
格日勒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玉峰 市国土局执法监察支队队长
袁晓东 市住建委副主任
赵利民 市环保局副局长
赵明生 市交通局纪检组长
陈 海 市水利局副局长
于富军 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陈树晓 市林业局副局长
苏 东 市商务局副局长
哈斯巴特尔 市文新广局副局长
刘 静 市卫计委副主任
吕君亮 市审计局副局长
董建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建青 市质监局副局长
郭全胜 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 敬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申治国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丽娟 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李 骏 市金融办副调研员
李鑫意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曹文军 市地税局副局长
张宝桐 人民银行乌兰察布中心支
行副行长
田茂盛 乌兰察布银监分局副局长
杨永生 乌兰察布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副局长
王红兵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艳军 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
刘荷芝 集宁海关综合业务科科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研究制定、审议、修订全市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研究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商局副局长董建平兼任。
(三)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四)乌政办字〔2016〕122号文件《(关于将“三证合一”更名为“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