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十二五”时期财政发展成效
“十二五”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对财政工作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各方面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五年,是财政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的五年,是保障民生力度空前加大的五年,是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的五年,财政发展与改革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财政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十二五”时期,各级各部门从全市实际出发,积极培植税源,依法强化征管,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1年23.5亿元增长到2015年55.2亿元,“十二五”期间累计收入206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3倍,年均增长26.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支出规模达到318亿元,五年累计支出1285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3倍,年均增长17.9%。
(二)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重点支出得到保障
“十二五”期间,随着全市财政实力增强,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逐步加大,重点支出得到了保障。全市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和医疗卫生等民生方面支出累计353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3倍。全市农林水支出累计198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3倍。教育支出累计156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3倍。全市城乡社区支出累计116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4倍。
(三)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十二五”期间,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基本建立预决算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不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强化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全市债务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积极争取新增债券,甄别并锁定了全市政府存量债务,完成了部分政府债务置换工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强化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提高了财政资金支付效率。积极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市本级全面建成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系统,实现了会计核算统一化和电子化。
二、2015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为核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15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1%,同比增加41270万元,增长8.1%。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1.6个百分点,排全区十二个盟市第4位。其中:税收收入411803万元,同比增加14500万元,增长3.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4.7%;非税收入139707万元,同比增加26770万元,增长23.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5.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870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7%,同比增加236257万元,增长8%。支出增幅排全区十二个盟市第10位。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78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4.6%,同比减少345902万元,下降63.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74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8.8%,同比减少248894万元,下降47.3%。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692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3%,同比增加38086万元,增长8.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670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3%,同比增加40357万元,增长9.5%。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99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99万元。
下面,重点报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82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6%,同比减少13339万元,下降12.4%。主要是上年基数中存在一次性因素导致非税收入减少。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201854万元、上级专项性转移支付108806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36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9793万元、调入资金4720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22327万元,市本级总财力共计657412万元。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59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79.4%,同比减少22067万元,下降4.2%。上解上级支出1629万元。市本级总财力减去总支出,年终结余149812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7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7%,同比减少19279万元,下降77%,主要是运煤专线上划市本级管理推迟和上解旗县市区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77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2481万元、上年结转75295万元,收入总计120323万元。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09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3.3%,同比减少25421万元,下降71.6%,调出资金4720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220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10107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下同),完成年度预算的90.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9207万元(市级统筹),完成预算的89.8%;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517万元(市级统筹),完成预算的89.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339万元(市本级收入),完成预算101.3%;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727万元(市级统筹),完成预算的115.9%;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17万元(市本级收入),完成预算的90.9%。
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2066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88738万元,完成预算91.1%;失业保险基金支出6528万元,完成预算的198.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022万元,完成预算的123.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662万元,完成预算的124.9%;生育保险基金支出710万元,完成预算的126.3%。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99万元,主要是内蒙古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收入600万元和万邦达国海发展基金中心上缴股利收入99万元。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99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是初步汇总结果,待自治区批复决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报告。
2015年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符合预期,我市财政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2015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是:
(一)大力培植税源,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供有力保障。2015年,财税部门明确责任,紧密配合,认真分析财政收入形势,沉着应对经济下行对财政收入造成的影响。大力培植税源,支持重点企业开工生产,保持市场占有率。稳步推进“营改增”,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债券置换,缓减了各级政府支出压力。强化税源监控和收入征管,挖掘收入潜力,加大清欠力度,保持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重点支出得到保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入推进重大民生工程,全面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各级财政投入资金659300万元,完成668个嘎查村建设任务。推进扶贫攻坚工程,创新扶贫工作机制,积极落实支持领导干部联系扶贫、“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金融扶贫等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筹集资金5616万元,为低收入农牧户发放用煤补贴,惠及312000户农牧民。加快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22712户棚户区改造任务,基本建成5280套保障性住房。进一步提高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等补助标准。
(三)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编制部门预算草案,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健全预算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进一步降低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偏离度。强化预算约束力,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予支出。对预算没有安排的事项,严格履行预算调整程序。
(四)加强债务管理,全市债务工作扎实推进。全面锁定存量政府性债务。积极争取新增债券,切实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新增债券重点支持了“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缓减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不足。通过债务置换降低了融资成本,优化了政府债务结构,减轻了财政负担。全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快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拓宽了地方融资渠道,缓解了地方财力困难。
三、2016年预算草案
根据市委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乌兰察布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本次会议拟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年均增长8%,到 2020年末收入规模达到81亿元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期目标为年均增长8%,到2020年末支出规模达到468亿元左右。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预算安排和执行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以及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积极培植税源,努力增加财力;以保工资、保运转、保基础民生、保重点项目为基本出发点,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市委、政府对2016年经济工作的部署和以上总体要求,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956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476439万元,增长15.7%;非税收入119161万元,下降14.7%。根据自身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预计,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达到347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9%左右。
根据新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预算由同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下面,重点报告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6年,市本级预算安排的原则,一是干部职工工资和地方津补贴不留缺口,考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出,确保干部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保障重点领域民生配套支出;三是稳步推进公车制度改革,适当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租赁费;四是适当压缩基本公务费、购置费、修缮费、接待费和办公费等支出;五是重点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六是建立政府投资基金,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解决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资金来源;七是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自治区编制2016年预算的要求,不编赤字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安排642244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数增加214544万元,增长50.2%,主要是进一步提高了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编制完整性以及上年结余收入同比增加较多。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100万元,同比减少1606万元,主要是上年非税收入一次性因素较多;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303493万元(含上级提前下达财力性补助),同比增加29856万元;提前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2331万元,同比增加7125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1000万元,与上年持平;调入资金50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9812万元,同比增加111325万元。
根据收支平衡原则,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642244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1.工资支出安排1789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748万元,增长31.4%,占总支出的27.9%。除正常人员工资外,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出。
2.个人福利支出安排256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36万元,增长26.3%,占总支出的4%。除正常个人福利支出外,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相应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费。
3.基本公用支出安排327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65万元,下降2.3%,占总支出的5.1%。主要是按照控制“三公”经费增长的要求,压缩了基本公务费、会议费、购置费、接待费、修缮费和办公费。
4.非税列收列支安排190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771万元,下降20%,占总支出3%。主要是上年非税收入预算一次性因素较多,导致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
5.专项业务配套支出安排941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809万元,增长23.3%,占总支出的14.7%。重点安排了城乡低保优抚救助和残疾人康复、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农牧业发展、扶贫开发、工商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公共安全服务、一般公共服务等配套支出。
6.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安排243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420万元,下降55.5%,占总支出的3.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分政府性债务本金拟通过置换债券解决。
7.重点投资项目支出安排7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880万元,下降71%,占总支出的1.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财力不足,2016年部分重点投资项目未列入当年预算。
8.其他支出安排6527万,占总支出的1%。主要是对旗县市区的转移支付补助安排1015万元,预备费安排5000万元。
9.上级提前下达财力性转移支付安排支出21388万元,占总支出的3.3%;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82331万元,占总支出的12.8%;上年结转收入安排支出149812万元,占总支出的23.3%。
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由于进一步提高了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和上年结余收入同比增加较多,导致按功能科目划分的预算支出数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幅较高。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156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71万元,增长6.3%。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党组织建设、嘎查村级组织运转等项目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3090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21万元,增长50.1%。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公检法司部门装备购置、办案经费以及公安交警部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
3.教育支出9253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739万元,增长102%。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入学资助、集宁师院生均经费、教育发展专项、引进优秀教师、农村牧区乡镇以下幼儿园免费教育、民族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项目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5154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60万元,增长98.7%。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科技创新发展等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461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68万元,增长82%。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文化事业发展、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竞技体育等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028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945万元,增长26.8%。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高龄老人补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项目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873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595万元,增长167%。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生配套、中心医院引进优秀人才、食品药品监查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项目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14317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27万元,增长298%。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环保监测、节能减排、气象等项目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62203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04万元,增长14.6%。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中心城区建设、五城联创、城市规划编制等项目支出。
10.农林水支出6156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358万元,增长133%。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安排了扶贫开发配套资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农业切块专项经费、土地草原确权登记颁证等项目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46741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553万元,增长229%。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机场正常运转及航线补贴经费等支出。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14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50万元,下降33.2%。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发展、安全生产发展等项目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058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43万元,增长399%。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扶持现代商贸物流业发展、综合物流产业园区发展等项目支出。
14.金融支出60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万元,下降10.4%。
15.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15084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99万元,增长77.7%。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国土资源、气象等项目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11777万元,比上年增加3212万元,增长36.3%。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588万元,比上年增加5221万元,增长1422%。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成品粮油储备库前期建设等项目支出。
18.国债还本付息支出21065万元,比上年增加5941万元,增长39.2%。
19.其他支出5004万元,主要是预备费5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3280万元,同比减少13496万元,下降50.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考虑用煤专线车辆通行费和上解旗县市区土地出让金预计减收较多。下级上解收入5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402万元,收入合计30682万元。
根据收支平衡原则,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应安排30682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运煤专线等项目。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53161万元(本年收入463491万元,上年结余89670万元),同比增加10223万元,增长1.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53161万元,由以下五项基金组成。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预算收入419808万元(本年收入419808万元),本年预算支出41980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万元。
2.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预算收入35111万元(本年收入7753万元、上年结余27358万元),本年预算支出580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9309万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本级收入)。预算收入69704万元(本年收入27702万元、上年结余42002万元),本年预算支出2111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8585万元。
4.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预算收入18866万元(本年收入7129万元、上年结余11737万元),本年预算支出482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042万元。
5.生育保险基金(市本级收入)。预算收入4467万元(本年收入1099万元、上年结余3368万元),本年预算支出78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68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0万元,主要是万邦达国海发展基金中心上缴股利收入170万元、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缴股利收入1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20万元,安排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有关预算安排的几项说明:
(一)转移支付预算说明。2016年,自治区提前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307678万元,我市提前下达旗县221586万元(占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下达203959万元,占本级财力下达配套资金17627万元),暂时编入市本级预算103719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安排75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安排17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安排58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17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说明。根据编制地方政府债务收支预算的要求,结合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预计2016年全市置换债券额度134921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262543万元,专项债券86670万元。市本级置换债券额度23877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20715万元,专项债券18057万元,主要用于偿还2015年底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逾期债务、2016年到期应偿还以及拟置换的以后年度的高息存量债务。2016年新增债券,依据自治区下达的2016年分地区新增债券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四)关于尚未列入当年预算项目的说明。根据预算法规定,地方财政不得编列赤字预算。由于财力所限,市本级尚有部分重点项目不能列入当年支出预算。这部分项目拟通过当年超收收入、上级新增财力补助、争取政府新增债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或设立政府投资基金解决。当年无法解决的,拟编入三年中期财政规划,在以后年度逐步解决。
四、完成2016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6年,我市经济发展仍将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定信心,积极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为确保2016年预算任务的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一是继续加强财源建设。各部门要积极培植税源、精心涵养税源,建立完善重大税源监控制度和定向服务制度。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提高税收收入占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和增值税占税收收入比重。支持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非税收入要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稳步推进基金管理模式,设立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基金,和金融资本相结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支持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二是加强税费征管,堵塞收入漏洞。对税收和非税收入都要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上级相关扶持政策,抓住国家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重点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以及中俄蒙经济走廊的契机,大力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补助和政府新增债券额度。
(二)全面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一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强化财政综合扶贫投入体系,加大扶贫开发资金投入和扶贫资金整合力度,积极吸引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资金。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二是支持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调整有关工作。继续落实好民生保障政策,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增加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加强对互助幸福院的资金投入。大力推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三是支持农牧业发展。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种粮农民直补、农业综合开发、保护和扶持奶牛产业发展补贴,支持土地草原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农牧业现代化进程,支持发展特色农牧业、设施农牧业,绿色农牧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四是大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保障教育资金投入。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加快科技文体事业发展,重点支持群众文化、群众体育以及足球事业发展。五是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继续深入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坚决支持打胜“十个全覆盖”攻坚战。以支持“五城联创”为抓手,重点支持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绩效水平。一是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在编制预算时,将中央和自治区的发展战略和专项补助情况与我市以及各旗县市区发展思路进行有效衔接,将上级专项补助收入与本级财力全面统筹。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三是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探索提高支付效率的新思路,重点解决影响支付效率的瓶颈问题。进一步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适时推进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改革。四是深化财政改革和管理。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强化政府公共预算基础信息管理,建立基于有关部门基础之上的综合信息比对体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四)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做好新增债券的争取工作,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新增债券转贷额度,缓减我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不足。二是全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做好PPP项目储备,重点在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有所突破。三是切实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在2014年末锁定存量债务余额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完成存量债务置换工作。规范债务品种,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提高政府公信力,为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新机制奠定基础。四是建立政府债务管理目标考核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担负起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责任。
(五)加强财政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一是强化财政监督工作,重点实现监督检查由事后向事前事中转变、由外部向内部转变、由侧重合规性向侧重绩效性转变、由重下级向重本级转变。二是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和机制建设,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支付效率,保障资金安全,把财政监督作为财政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和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三是强化财政部门依法理财意识,全面履行财政执法职责,强化对财税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四是自觉接受人大以及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位代表,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