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宏观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解放思想、齐心协力,实现了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基本完成全市预算各项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67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2%,同比增加15285万元,增长2.8%,剔除“营改增”因素影响,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8.3%。比预算任务短收的原因是自治区调减我市收入计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34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2%,同比减少153595万元,下降4.8%。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转移支付比上年减少25.3亿元。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8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加上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207674万元、专项性转移支付收入78423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23256万元、上解收入28488万元、调入资金940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27228万元,市本级收入总计653346万元。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23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9%。加上上解支出179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022万元。市本级支出总计562194万元,年终结余91152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
2016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一般债券127256万元,其中市本级123256万元(用于旗县建设项目79771万元),旗县市区4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公路建设、红海子体育产业园等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358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5.8%,同比减少74227万元,下降37.5%。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减收较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34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7%,同比减少73985万元,下降26.7%。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9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5.2%,同比增加6137万元,增长106.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20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6703万元、上年结转1170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2392万元,收入总计90912万元。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3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64.6%,同比减少23523万元,下降38.6%,加上补助下级32071万元,调出资金943万元,支出总计70406万元。年终结余20506万元。
2016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专项债券47400万元,其中市本级32392万元(用于旗县建设项目32392万元),旗县市区1500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公路建设等项目。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137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789753万元的77.7%,同比增加24028万元,增长4.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5492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846308万元的77.4%,同比增加40489万元,增长6.6%。
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3463.1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完成年度预算的97.8%。加上上年结余95248.9万元,收入总计548712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50492.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8219.8万元。由以下五项基金构成。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1329.6万元(市级统筹),完成预算的9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0133万元,上年结余8344.4万元,收入总计419807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19807万元。
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949万元(市级统筹),完成预算的102.5%。加上上年结余29622万元,收入总计3757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164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805万元,支出合计296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4602万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051.1万元(市本级收入),完成预算101.3%。加上上年结余43281.1万元,收入总计71332.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1183.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0149.1万元。
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558万元(市级统筹),完成预算的63.9%。加上上年结余10696.5万元,收入总计15254.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574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511.5万元。
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442.4万元(市本级收入),完成预算的131.2%。加上上年结余3304.9万元,收入总计4747.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790.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957.2万元。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是初步汇总结果,待自治区批复决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报告。
(四)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1.大力培植财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全力支持产业发展,壮大财源。一是努力增加可用财力。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减税降费的政策性影响,强化税源监控和收入征管,保持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147.2亿元,同比增长7%。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各级各部门抓住首都产业转移和京蒙对口帮扶的契机,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扩大有效投资。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和产业基金,2016年到位基金达到125亿元,有效解决了“十个全覆盖”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借用市场力量,通过PPP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四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近1亿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和环境保护投入。
2.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出得到保障。2016年,加大“三农”发展支持力度,保障脱贫政策精准实施,落实惠民政策,支持教育科技和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紧抓“三农”工作。全市农林水支出40.9亿元。重点支持农业综合开发、草原生态保护、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和现代农牧业生产发展,加大农牧业生产补贴力度,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和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二是全力脱贫攻坚。全市各领域汇总扶贫支出11.1亿元,增长20.7%。支持发展生产和教育脱贫、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生态脆弱地区移民以及社保兜底等扶贫重点工作。三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4亿元。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补助标准,城镇低保每人每月由465元提高到50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由3325元提高到3600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人员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50元提高到4000元。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5亿元。城乡居民医疗补助标准每人每年由380元提高到420元。全市住房保障支出20.6亿元。加快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完成10956套棚户区改造任务,基本建成3249套公租房。四是加大教育和文化事业发展投入。全市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3亿元。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全市蒙语授课幼儿全部实行免费教育;支持博物馆、图书馆免费开放;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校园、社区足球事业改革和发展。五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市节能环保支出9.8亿元。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等投入;开展退耕还林和风沙荒漠治理。六是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1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1亿元。保障打赢“五城联创”攻坚战,推进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城乡公路建设,建设规模1300公里,积极支持嘎查村街巷硬化建设、农村牧区公路养护。
3.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硬化预算约束。二是积极争取新增债券,2016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债券17.5亿元。三是妥善处理存量政府债务,全年争取置换债券203.6亿元,比上年增加61.5亿元,大大缓减了各级政府偿债压力。四是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进行风险预警。
4.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启动部门预算实时调整试点。健全定额标准体系,加强项目库建设。扎实推进预算公开。二是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建立财政供养人员年检制度、财政供养人员与财政补助社会保障人群信息比对制度。三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市建设项目送审投资额151.1亿元,审定投资额122亿元,审减投资额29.1亿元,审减率19.3%。市本级建设项目送审投资额25.5亿元,审定投资额21.9亿元,审减投资额3.6亿元,审减率14.1%。四是稳步推进财政补贴“一卡通”改革。2016年全市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补贴惠及577.7万人次,涉及109项补贴。五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构建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三个层次的财政监督体系,实现监督检查由事后向事前事中转变、由外部向内部转变、由侧重合规性向侧重绩效性转变、由重下级向重本级转变。
5.认真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强化预算约束。按照三届市人大四次会议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加强预算管理,全力做好2016年财政工作。一是积极落实预算法相关配套措施。出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印发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政府非税收入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资金后影响事业运行给予适当补助方案。二是全面树立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硬化预算约束,两次提请人大常委会调整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压缩代编预算规模,及时批复部门预算。三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总的来看,2016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透明度显著提高,预算约束明显加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
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主导产业发展不足,税源增长潜力不大;脱贫攻坚和社会保障压力越来越大,财力增长与支出需求矛盾突出;全社会依照预算法办事的氛围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还需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按照中央、自治区深化预算管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培植税源,努力增加财力,以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党代会重点项目为基本出发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并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以上总体要求,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8.4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3%,剔除“营改增”因素影响,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8.6%。根据自身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达到320亿元左右,比上年完成数增长5%左右。
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预算草案由同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下面,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草案及报告审查的内容,重点报告市本级政府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财力安排638849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数减少3395万元,下降0.5%,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420万元,同比减少4680万元,主要是“营改增”政策影响税收减收;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284917万元(含提前下达财力性补助收入);提前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4535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1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82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91152万元。
根据收支平衡原则,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638849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1.工资支出安排1945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625万元,增长8.7%。除正常人员工资外,主要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增加安排了补发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2.个人福利支出安排29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85万元,增长13%。除正常个人福利支出外,主要是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大额医疗保险四项社会保障缴费由本级政府预算单独安排,部门和单位不再自行负担。
3.基本公用支出安排339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93万元,增长4.6%。主要是安排各部门公务运转支出。
4.非税列收列支安排222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74万元,增长16.6%。主要是用部门的非税收入安排部门公用和项目支出。
5.专项业务配套支出安排1103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177万元,增长19.7%。重点安排了脱贫攻坚、城乡低保、优抚救助和残疾人康复、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城乡新型养老保险、普通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农牧业发展、支持工商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公共安全服务等配套支出。
6.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项目安排262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56万元,增长23%。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增加4570万元。
7.重点投资项目安排151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70万元,增长64.9%。主要是机场正常运营经费新增3300万元。
8.其他支出安排9839万元。主要是对旗县的转移支付补助安排4839万元,预备费安排5000万元。
9.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安排支出106226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安排支出91152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778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22万元,增长8.7%。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安排党政机关运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8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05万元,下降7.8%。主要是法检两院上划自治区财政统一管理。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安排公安、司法等部门运转支出。
3.教育支出92989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9万元,增长0.5%。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安排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及高等教育等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515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科技创新发展等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687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6万元,增长5.7%。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文化产业发展、新闻出版广播、群众性和竞技性体育活动等项目支出。增加安排备战第十四届运动会前期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1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7万元,增长0.4%。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企业退休职工生活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项目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027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846万元,下降15.9%。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等项目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14362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万元,增长0.3%。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生态环境治理、环保监测、节能减排等项目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710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5098万元,下降88.6%。主要是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减少。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中心城区建设、五城联创、城市规划编制等项目支出。
10.农林水支出73704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44万元,增长19.7%。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脱贫攻坚、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农业发展等项目支出。增加安排现代农业发展基金、教育精准扶贫、大病救助扶贫等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86488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747万元,增长85%。主要是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增加。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公路建设和养护以及机场正常运营经费等支出。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076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36万元,增长36.1%。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扶持经济和信息化产业、创新创业、安全生产发展等项目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98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2万元,增长13.1%。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增加安排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商贸物流发展、旅游发展和招商引资等项目支出。
14.金融支出11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0万元,下降81.7%。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01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69万元,下降33.6%。除安排正常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外,主要是国土资源、气象等项目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14819万元,比上年增加3042万元,增长25.8%。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406万元,比上年下降3182万元,下降56.9%。
18.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6688万元,比上年增加5623万元,增长26.7%。
19.其他支出9546万元,主要是预备费5000万元,结转专项454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1000万元,同比增加7720万元,增长58.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预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增加。加上下级上解收入8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20506万元,收入合计49506万元。
根据收支平衡原则,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应安排49506万元。主要用于规划设计、运煤专线运营及还本付息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14106万元,同比增加150615万元,增长32.5%。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是2017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7481万元。上年结余9821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0413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08185万元,由以下六项基金组成。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预算收入475605万元,本年预算支出475605万元。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市本级收入)。预算收入97481万元,本年预算支出97481万元。
3.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预算收入5451万元,上年结余34602万元,本年预算支出306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6988万元。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本级收入)。预算收入29478万元,上年结余50149万元,本年预算支出2163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7996万元。
5.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预算收入4573万元,上年结余9511万元,本年预算支出556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518万元。
6.生育保险基金(市本级收入)。预算收入1518万元,上年结余3957万元,本年预算支出79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683万元。
(四)有关预算安排的几项说明
1.转移支付预算说明。2017年,自治区提前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454204万元,我市提前下达旗县347978万元,编入市本级预算106226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安排7252万元,同比下降3.9%。其中公务接待费安排17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52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3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
3.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说明。根据编制地方政府债务收支预算的要求,结合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预计2017年全市置换债券额度98.5亿元,其中市本级置换债券额度35.7亿元。新增债券依据自治区下达的2017年额度,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培植财源夯实财力,为完成预算任务奠定基础。一是继续加强财源建设。重点支持新能源、石墨新材料、氟化工、氯碱化工、铁合金、信息“六个工业支柱产业”发展;支持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医疗养老、体育健身、会展经济和金融信托“六个新兴服务业”发展,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二是创新投融资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PPP模式,加强PPP项目申报基础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入库,促进项目尽快落实。发挥好政府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首先建立政府引导母基金,并在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建设、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领域设立若干产业化投资子基金,为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三是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转移支付。动员各部门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积极争取转移支付和政府新增债券额度。四是支持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挖掘收入潜力,堵塞收入漏洞,对税收和非税收入都要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二)加大扶贫投入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大幅度增加财政扶贫资金。2017年市本级预算安排脱贫攻坚资金2.1亿元,增幅50.8%,大力推进精准脱贫。统筹使用各类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生态扶贫、健康扶贫、劳务扶贫和社会保障兜底等扶贫工作。
(三)创新发展模式,推动第三产业发展。以支持创建“全国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为抓手,以支持发展生产型物流业为重点,培育壮大我市商贸物流业。支持以煤炭为主导的综合物流园区建设,打造区域性物流中心;支持中欧班列七苏木物流园区建设,打造京津港口的合作区、面向俄蒙欧的国际物流节点城市。支持集宁要塞文化园、岱海综合旅游景区、辉腾锡勒旅游区、红海子体育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发展全域旅游、全年旅游、全类型旅游;支持马铃薯文化节、创业创新博览会等各类会展活动,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四)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持农牧业现代化,重点扶持发展马铃薯、冷凉蔬菜、燕麦杂粮杂豆、肉羊生猪肉鸡“四个农业优势产业”。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土地流转。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以农牧业信息化平台为依托,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推进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价值链,打造面向首都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深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五)健全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制度,做好民生兜底。积极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企业退休职工生活补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资金,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支持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深入开展医养结合和社会化养老试点提供财力支持。支持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六)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夯实义务教育发展基础;稳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普通高中及特殊教育发展;支持职业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扶持高等教育发展。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积极支持备战自治区十四运,确保2018年自治区十四运在我市顺利召开。
(七)支持环境保护和治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天然林保护,开展矿山环境综合治理。严格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健全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天然林草资源等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程,牢牢守住生态底线。加大发展清洁能源资金投入,积极发展光伏、天然气和微电网建设项目,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支持实施大地景观及通道绿化项目,落实好岱海、黄旗海生态保护规划。
(八)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编制财政中期规划,依法进行预算调整,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加强项目库特别是储备项目建设,细化预算编制;认真落实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点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逐步实现财政个人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全覆盖;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财政投资评审。
各位代表,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意义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新决策新部署新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