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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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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政办发〔2017〕1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三届六次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2017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办公厅结合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以及今年将要推进落实的PPP项目,对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要牵头负责落实2017年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不定期进行调度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要求和时序进度有序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的原则,对牵头负责和参与配合的工作任务,逐项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办公厅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各项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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