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期刊栏目>市政府办公厅文件>正文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2016年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状
考评先进旗县市区和先进集体的通报
——
乌政办字〔2017〕38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2016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断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有力维护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为了巩固成绩,表彰先进,推动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2016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考评验收情况,结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现将2016年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旗县市区和先进集体通报表彰如下:

  一、2016年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绩突出旗县区(4个)

  集宁区人民政府

  化德县人民政府

  察右前旗人民政府

  察右后旗人民政府

  二、2016年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集体(22个)

  集宁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集宁区文明办

  集宁区马莲渠乡人民政府

  丰镇市巨宝庄镇人民政府

  察右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察右前旗交警大队

  察右中旗交通运输局

  察右中旗科布尔镇人民政府

  察右后旗交通运输局

  察右后旗交警大队

  四子王旗交警大队

  四子王旗第三中学

  卓资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卓资县交警大队

  凉城县交通运输局

  凉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兴和县安监局

  兴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商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商都县交警大队

  化德县朝阳镇中心学校

  化德县长顺镇录义行政村

  希望受到通报表彰的先进旗县区和先进集体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各单位要向先进地区和先进集体认真学习,以更加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扎实细致地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典的胜利召开!

主题词:
作者:     浏览次数:0    〖打印〗〖关闭
主办单位: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联系电话:0474-8320105  地址:  邮箱:zwgkb636@163.com  蒙ICP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