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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全面实施“公益乌兰察布”
电商扶贫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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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政办字〔2017〕155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措施,将电子商务与脱贫攻坚有效结合,提升产业脱贫效果,市政府决定组织实施“公益乌兰察布”电商扶贫平台项目。为尽快启动项目并抓好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意义

  “公益乌兰察布”是依托中国银行打造的互联网精准扶贫共享平台,通过将消费行为转化为公益行为,带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平台通过建立贫困地区农特产品销售快捷通道,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生产的农特产品利用平台销售,打通贫困户农副产品直接销往城市的通道,推动地区农产品资质认证、标准制定、品牌培育等工作,助力全市精准脱贫攻坚工作。

  按照国家脱贫标准,“公益乌兰察布”平台给每个贫困人口设置3000元销售配额,达到此配额时交易通道自动关闭,平台将配额的10%返还贫困户,3%做为扶贫基金,用于其他扶贫事业。

  二、项目模式

  1.按照脱贫攻坚“六个精准”要求,由市扶贫办提供全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户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致贫原因、脱贫计划以及个人需求等),精准批量录入“公益乌兰察布”后台,作为铺底数据。

  2.每个旗县市区选择符合条件且具有公益情怀的电商企业、合作社作为脱贫助理人,与本地区若干贫困户签约绑定,通过贫困户通道,优选各类农特产品上线销售,并将10%的销售额返还贫困户。

  3.中国银行境内员工、乌兰察布财政供养人员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在手机上下载安装平台APP后,进行实名注册,在线购买各旗县市区农特产品,同时对贫困户持续关注,做到精准帮扶长期帮扶。具体认购额度根据贫困户录入数据最终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各旗县市区要切实增强对电商扶贫工作的认识,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地区资源,完善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有效组织推动项目实施。

  (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牵头做好信息录入、脱贫助理人选择等工作。

  1.市扶贫办要协助旗县市区做好贫困户信息录入工作,将全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户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致贫原因、脱贫计划以及个人心愿等),精准批量录入中国银行“公益乌兰察布”后台,作为铺底数据,做到应录尽录。

  2.市商务局、团市委要发挥牵头作用,农牧业局、人社局紧密配合,共同推动“公益乌兰察布”电商扶贫项目实施,要协助旗县市区做好脱贫助理人筛选工作,选择符合条件且具有公益情怀的电商企业、农业合作社、创业创新企业以及返乡创业青年作为脱贫助理人,与所对应贫困户签订协议。要严格脱贫助理人的资质审查,对履行帮扶不到位的助理人进行淘汰。

  3.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分行负责平台运行程序及平台运营管理。

  (三)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动员组织本地区、本部门财政供养人员、企业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注册认购,宣传公益消费理念,增强持续购买力,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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